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范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日期:2023-08-21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提请范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提请:

任命:

范苇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杜坚松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殷芳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陈静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孙开炎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劲松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张继明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杨叶玲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军华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刘国平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全华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范昌文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盛千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周湛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葛筱立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王阳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曹磊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周琳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庭副庭长;

杨权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副庭长。

免去:

杨文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陈林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军华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爱民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陈静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杨权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殷芳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陈时中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杜坚松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周琳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王劲松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赵明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赵东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请予审议。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亚胜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