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1年市直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

日期:2023-08-21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2021年市直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

——2022年8月29日在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荆州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傅铁海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2年8月15日,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荆州市2021年财政决算和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2021年财政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提出了审查意见。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12.75亿元,为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103.7%,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18亿元,为预算的111.1%;转移性收入79.1亿元,为预算的100.4%;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8.47亿元,为预算的113.1%。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12.75亿元,为预算103.7%,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32亿元,为预算的83.3%;转移性支出41.3亿元,为预算的166.8%;一般债务支出12.13亿元,为预算的94.7%。

市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02.31亿元,为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110.7%,其中:地方本级收入35.25亿元,为预算的95.2%;转移性收入28.45亿元,为预算的106.6%;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8.61亿元,为预算的134.3%。市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02.31亿元,为预算110.7%,其中:地方本级支出51.02亿元,为预算的105.1%;转移性支出20.54亿元,为预算的112.2%;专项债务支出30.75亿元,为预算的120.2%。

市直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2.81亿元,为预算(未调整)118.6%,其中:地方本级收入1.8亿元,为预算的132.2%;转移性收入1.01亿元,为预算的100.3%。市直国有资本经营总支出2.81亿元,为预算118.6%,其中:地方本级支出0.46亿元,为预算的64.6%;转移性支出2.35亿元,为预算的141.5%。

市直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77.29亿元,为预算的125.4%。市直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70.31亿元,为预算的109.4%。收支相抵,当年结余6.98亿元。

荆州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5.82亿元,为预算的98.7%,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34亿元,为预算的105.9%;转移性收入8.44亿元,为预算的78.7%;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04亿元。荆州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5.82亿元,为预算的98.7%,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77亿元,为预算的96.3%;转移性支出9.69亿元,为预算的103%;一般债务支出0.36亿元,与预算持平。

荆州开发区政府性基金总收入72.22亿元,为预算的102.5%,其中:地方本级收入58亿元,为预算的94.8%;转移性收入1.72亿元,为预算的93.7%;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2.5亿元,为预算的169%。荆州开发区政府性基金总支出72.22亿元,为预算的102.5%,其中:地方本级支出69.11亿元,为预算的105.1%;转移性支出3.11亿元,为预算的71.9%。

荆州开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总支出均为50万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的工作安排,以及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积极落实党中央一揽子财税支持政策,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为全市经济复苏重振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1年市直决算草案,批准《关于荆州市2021年财政决算和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市审计部门按照预算法和审计法的规定,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依法对2021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反映了市级财政预算管理、涉企政策措施落实、政府重点投资建设项目、重点专项资金以及市直部门预算执行、荆州开发区预算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审计建议。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1年市直决算草案审查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出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财政性资金统筹力度仍待加强;部分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进度较慢;有的部门单位预算编制不准,预算执行不够规范;有的项目绩效指标、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科学和合理,结果运用不理想,绩效管理有待加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费征缴不到位和垫支中省在荆单位的数额大,收支矛盾日益凸显;国有资本管理关系不顺,经营绩效不优,预算编制不科学,促进产业发展不够;部分专项资金使用不够及时和规范等。建议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决算草案审查和审计查出的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并在12月份将审计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为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部门预算单位要重视预算编制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合理性,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预算,如实反映单位的收入情况。要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强化结转结余资金与当年预算安排挂钩机制。要重点关注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整合优化项目支出资金渠道,提高预算执行率。要规范编制中省转移支付预算,减小预决算差异。

二、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法律法规和中、省、市要求设立政府专项,科学合理对政府专项预算进行分类,建立和完善各类政府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用制度管事、管钱。对能细化编入部门年初预算的,应纳入部门预算,减少代编预算规模。

三、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嵌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实现绩效管理“四本预算”全覆盖。始终坚持“花钱问效、无效问责”原则,各部门和单位要履行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按要求对相关支出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客观进行绩效评价。财政部门要加强绩效结果运用,与预算安排有效衔接,提高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一致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四、进一步聚力支持经济发展。树立“发展才是硬道理”理念。在做好“三保”同时,统筹资金支持经济发展。落实落细中央、省、市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以最强决心、最大力度、最实举措,让市场主体得实惠、添动力,支撑经济大盘企稳回升。

五、进一步积极主动争资争项。要高度重视争资争项,将争资争项作为应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的重要举措。上半年中央出台了一系列稳经济促发展政策,要进一步强化政策分析研究,切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精准对接,积极主动争资争项,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六、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意识。要关注财政运行风险,妥善统筹调度财政收支,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严格预算约束。要关注社保穿底风险,加强部门协调,确保社保基金应收尽收,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回收垫资的中省社保资金,缓解支付压力。要关注政府债务风险,统筹促发展和防风险关系,做好政府债券项目谋划、储备和发行工作,加快资金使用拨付,以投资支撑经济大盘。做好隐性债务化解工作,严控新增隐性债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