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2023-01-09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9日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亚胜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荆州加快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