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10-21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 2021年12月13日在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上

荆州市审计局党组书记李翠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一)党委政府高位推动,审计整改统筹有力。今年,市委审计委员会专题审议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整改要求。市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积极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部署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大研讨主题活动,针对审计查出问题,扎实开展审计整改。

(二)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审计整改落实有效。各部门将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按照“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要求,扎实开展审计整改工作。通过召开专门会议、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分解整改任务,压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工作有效落实。有关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制定各项有效措施,积极推动系统整改工作。

(三)强化监督服务保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市政府有关安排部署,积极跟踪督促整改,对审计工作报告提出的问题,要求相关整改责任单位切实对照问题清单进行整改。坚持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坚决查处典型违纪违规问题,累计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司法部门、有关主管部门案件线索27起,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2709亿元。针对普遍性问题、屡审屡犯问题和部分难以整改问题,市审计局以深入推进研究型审计为契机,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当好参谋。今年以来,共报送要情专报12期,党政领导批示12人次,促进修订完善规章制度16项。同时,加强贯通融合,积极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党委和政府督查协调配合,形成更有效的审计整改合力,不断提高审计整改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及执行管理方面。

1 关于部分项目预算安排不合理、不科学的问题。

市财政局已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文件中明确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主体、购买服务内容和项目,并实行预算管理一体化,确保2022年将所有项目支出均纳入项目库管理;市科技局在2022年度科技专项预算编制时进行了优化改进。

2 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主体不合规,且编报范围不完整的问题。

一是市财政局已草拟《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文件,明确市财政局作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主体,待报市政府审批发文后实施;二是目前已将荆州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创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纳入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3 关于预算执行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除市公安局收入23658万元结转下年外,市财政局已于2021年将其他11686625万元分批次全部缴入金库。

二是市财政局已加强对预算单位财务人员的指导和培训,依托预算一体化系统,确保预算的刚性约束力。

三是及时与省财政厅、市直预算单位沟通协调,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和使用。

(二)投资评审管理方面。

主要是关于部分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投资评审、评审质量控制不严格、复审工作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市财政局已制定完善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做到政府投资项目应审尽审;通过打通预算一体化编制模块与投资评审项目管理平台,以政府采购方式确定参与部门预算项目评审的机构,细化部门预算项目评审各方工作责任、送审材料要求等措施,加强部门预算项目评审管理;加强复审工作管理,严格依照政府采购规定确定复审机构。

(三)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主要是关于预算绩效评审未实现全覆盖、绩效评审把关不严、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充分等问题。

市财政局通过制定《市直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申报审核操作指南》、印发《荆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编报工作的通知》等方式,规范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的编制,实现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全覆盖;通过建立考评结果通报制度,加强预算单位项目绩效自评管理;通过强化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机制,确保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挂钩,将绩效评价结果报送报市人大、市纪委监委、市审计等部门,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四)政府债务管理方面。

主要是关于应付款项不断累积,财政支出风险增加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制定《荆州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运营期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规范市本级PPP项目绩效评价和政府付费流程;市住建局已组织开展项目运营期绩效评价,待评价结果和补贴方案报请市政府批准后,按程序落实相应支出。

三、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部门预算编制方面。

关于相关部门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不准确等问题。

荆州技师学院等单位已将未编入预算的资金上缴财政并将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市国资委等部门和单位对编制不完整、不准确、不细化的项目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时按照部门预算编制指南要求,严把项目申报标准,严格预算执行。

(二)预算管理方面。

1 关于部门、单位在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等方面的问题。

市公安局、开发区公安局已对外包项目重新评估并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市城管委已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市资规局等部门和单位通过完善内控制度、规范政府采购流程等进行了整改。

2 关于2家单位基本户管理、大额现金收支不规范等问题。

市木材公司已聘用专业记账会计,加强资金监管和财务管理;市农科院已制定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措施。

3 关于4个部门和3家所属单位存量资金未按规定清理上缴的问题。

市发改委等单位已将存量资金24016万元全部上缴财政;洪湖湿地局已聘请专业机构对历年存量资金进行全面清理。

4 关于2个部门和5家所属单位应缴未缴财政收入的问题。

市人社局、市人防办等单位已将应缴未缴财政收入53541万元全部上缴财政。

5 关于无预算支出,违规改变资金用途等问题。

市博物馆、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等部门和单位将严格按照规范编报部门预算,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市资规局已清退企业挂职人员,压缩食堂开支,杜绝超预算支出。

6 关于往来账款长期未清理的问题。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单位已清理往来款项140404万元,其他单位已采取措施,对往来账款进行清理整改。

7 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市机械电子工业学校已将后勤服务中心资金9912万元上缴非税专户,2022年将学生食堂收支纳入学校统一核算,预付工程款按流程办理结算;市水政监察支队等单位已补齐报销手续并严格报销审核制度;市公安局交管局等部门和单位通过进一步严格财务管理程序,做到会计核算规范、准确。

8 关于63个项目未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经信局等单位通过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聘用第三方对完工项目进行审计等措施进行整改;市城管委等单位今后将严格按规范编制预算,提高项目预算精准度。

9 关于挤占项目经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不规范的问题。

相关部门和单位今后将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确需调整的,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市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市图书馆将认真执行政府购买服务规定。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 关于6个部门和3家所属单位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

开发区公安局、市卫健委等部门和单位已对相关资产登记入固定资产账,对无实物的资产核实后按规定处理;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正核实相关资产历史资料。

2 关于部分房产被无偿占用或产权未及时变更等问题。

市科技局已对占用房屋收回2套,出租房屋按评估价格将租金缴入非税专户,启动对亚德专利事务所等单位和个人占有9间(套)房屋的法律程序;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对原荆州地区驻深办房产拟向市政府移交。

3 关于2个部门房产、土地长期闲置的问题。

市水利和湖泊局、市资规局已拟定盘活闲置资产措施。

4 关于部门、单位资产出租不合规的问题。

市机械电子工业学校、市财政局、市城管委已收回租金7773万元;市公安局、市卫健委等部门单位已制定措施,规范资产出租。

(四)遵守财经纪律方面。

1 关于违规报销、超标准发放的问题。

市地方戏曲传承院、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等部门和单位已追回违规报销、超标准发放工会福利、执勤补助等2503万元。

2 关于违规收费、在下属单位报销费用或借款等问题。

市人才服务中心已经注销下属公司,并将公司余额85万元上缴财政;市公安局、市机械电子工业学校已退回违规收取培训费等19629万元;市公共租赁住房运营中心等单位已制定措施,禁止违规在下属单位列支费用。

四、开发区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年初预算编制不细化的问题。

一是开发区财政局将在2022年编制预算时,进一步细化公用经费预算编制工作,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二是开发区社管局、住建局已督促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开发区资规分局将严格项目预算编制。

(二)关于少计财政支出的问题。

开发区财政局已将征地拆迁、招商奖励资金12608534万元列入2021年预算支出。

(三)关于部分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使用的问题。

开发区财政局已拨付到位991891万元,剩余资金已列入2021年预算使用。

(四)关于往来款部分资金难以收回的问题。

开发区已研究采取措施加大借款清收力度,已对永康生物、大明水产公司借款起诉至法院,法院已判决,待执行;正博革业公司正在破产清算。

(五)关于部分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的问题。

涉及单位和项目已取得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今后严格建设程序和规范管理。

五、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方面。

1 关于部分医保政策未落实的问题。

市政府已协调医保、民政、住建等部门,建立两类人群用工、参保数据共享,切实保障进城务工农民、被征地农民应保尽保;市本级和荆州区已经通过资金清算或追拨配套补助资金65659万元。

2 关于医保基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荆州市本级、相关县市区及医保经办机构已将使用管理不规范的76484万元退还至医保基金专户。

3 关于基金运行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市医保局已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慢性病审核管理,杜绝重复参保、重复享受待遇、医保个人账户转移等问题。

(二)养老保险基金方面。

1 关于部分养老保险基金政策未落实的问题。

全市未参保重点人群中已纳入参保 827人,单独建立被征地农民补偿金个人账户3144 人;已启动划转市属部分出资企业10%国有股权充实社保基金工作。

2 关于养老保险基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相关县市区已将使用管理不规范的59134万元通过补缴、追缴方式退还至养老保险基金专户。

3 关于基金运行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已注销1个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账户;已清理人员死亡超过1年账户、休眠账户735户,退还资金6441万元;荆州区已对养老保险基金开展定期存放。

(三)工伤保险基金方面。

1 关于部分工伤保险政策未落实的问题。

县市区有关单位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已核实并调整用人单位风险类别,已追缴建筑项目少缴的保险费12991万元,退回多征收的保险费3214万元。

2 关于工伤保险基金收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相关县市区已追缴欠缴、少缴工伤保险费28205万元、退还超范围缴费155万元;市津津纺织有限公司等企业及相关经办机构已将应发未发工伤保险待遇825万元发放到位、追回违规发放的1068万元;洪湖市已将被挤占的医疗保障基金22366万元归还。

3 关于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制度不完善,运行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各县市区均已按照《荆州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试行办法》的规定进行征缴;监利市人民医院已按规定将五项保险费统一捆绑核定缴费,并补缴了基本养老保险欠费。

六、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新增财政直达资金方面。

1 关于部分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的问题。

市财政局已将335265万元新增财政资金录入指标系统;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等项目补助资金3963万元已拨付。

2 关于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荆州开发区财政局、市传染病(胸科)医院、湖北省血吸虫病专科医院(荆州市三医院)已收回未按规定使用的国债资金77955万元,并已全部按规定使用完毕;荆州开发区财政局已取消“雪亮工程”项目支出,关联用于疫情防控支出。

3 关于部分惠企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市政府已督促落实对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减免政策、稳岗补贴,减免租金30451万元、拨付补贴5085万元;荆州古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已退回超标准发放的补助资金34903万元。

(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方面。

1 关于部分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

荆州市2018—2020年发行的园林东路片区土地收储项目等专项债券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2 关于项目调整程序不到位,相关专项资金闲置的问题。

市财政局已向省财政厅请示3个项目42亿元债券资金调整;调整后木材厂片区土地收储项目专项债券资金41亿元已经全部支付完毕。

3 关于部分项目程序不规范、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市住建局已约谈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要求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开展搬迁补偿工作,尽快启动项目基本建设手续办理工作,确保今后不再发生未批先建事件;开发区已将少收的土地出让金44221万元追缴到位,并对相关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分别给予警告和诫勉谈话。

七、政府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涉企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荆楚文化产业投资集团已将收取的履约保证金退还给相关企业,市政府已要求各项目建设单位严格依法依规,推行银行保函制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关于项目招投标和建设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市政府已要求开发区城投公司、荆楚文化产业投资集团、城发集团、市建管中心等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审批程序,避免未批先建;项目建设中严格按照合同管理、签证变更、材料询价等内控制度进行全过程管理,保障工程质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分包管理,坚决杜绝违规转包、分包行为;严格工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职责,确保工程资料的完善。对于涉嫌违法再分包问题,市审计局已移送调查处理。

(三)关于项目资金绩效不佳的问题。

一是荆楚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拟将闲置栏杆材料用于318国道荆州段收费站项目作硬质隔档;开发区城投公司、市公安局交管局将在今后施工管理中加强监督,确保国有资产不损失浪费。

二是文旅区将建立健全工程预算内部审查、结算审减奖励机制,严格控制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同时通过遴选高水平财评机构,最大限度压减建设项目水份。

三是开发区城投公司、荆楚文化产业投资集团、市城发集团、市建管中心已召集相关项目法人、初审单位对初审结算不实的问题认真排查。一方面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强化项目法人的责任意识;一方面加强对中介咨询单位的管理,督促其认真履职,规范执业,提高质量。

八、关于部分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后续措施

截至11月底,报告中反映的问题,绝大部分已经整改,但仍有少数问题由于时间、程序、历史遗留问题或客观条件所限等,尚未整改到位或整改不彻底,但都拟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需要后续进一步跟踪和督促。如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财政收入未统一编制部门预算,工作经费由两个部门预算、两个渠道、两个国库系统分别进行保障和支付等问题整改需要一定期限;市城管委、洪湖湿地局等单位往来款清理也还在进行中等。

下一步,市政府将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整改全面落实。市审计局将协同相关部门持续全面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同时加强调查研究,促进完善相关制度措施,真正治标治本解决问题。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要求,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忠实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进一步推动和强化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服务荆州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