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2018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19-09-28 来源:荆州市政府网

市人大2018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主要职责

三、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六、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九、空表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件:绩效自评表、决算公开报表

 

一、基本情况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是荆州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关。

二、主要职责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是荆州市人大常委会的综合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

  1、承担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常委会党组会议、机关党组会议以及办公室召集的有关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决定重大事项、选举任免职责和开展代表工作等方面的组织与协调事项。承担或协助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研究室有关会议的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调研、开展执法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2、受主任会议委托,拟定除法规草案和人事任免议案以外的其他有关议案草案。

   3、承担市人大常委会同省人大常委会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联系的有关工作。

   4、承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联系的有关工作。

   5、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务、人事、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行政服务、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落实主体责任。

   6、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文书处理、档案、保密、文印收发、图书管理、办公自动化和信息化的有关工作。

   7、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接待和外事服务工作。

   8、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2018年全年收入1637.65万元,较2017年减少68.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7.29万元,较2017年增加48.79万元,其他收入20.37万元,较2017年减少117.07万元。

2018年全年支出1554.33万元,较2017年减少154.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9.31万元,较2017年减少103.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57.27万元,较2017年减少143.07万元,公用经费202.04万元,较2017年增加39.38万元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33.57万元, 2018年初预算11万元,增加了22.57万元,比2017年增加28.1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了主要领导出国(境)学习考察开支。

1.因公出国(境)经费。决算支出28.79万元,比2018年初预算增加28.79万元,比2017年增加28.7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开支,2018年,先后安排因公出国(境)3批次,6人次。

2.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2.02万元,2018年初预算为5万元,减少2.98万元,比2017年增加0.28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兄弟省(市、自治区)人大调研比2017年有所增加。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共接待17批次,126人次;协助接待办接待32批次,308人次。主要是接待各级人大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代表视察,接待兄弟省(市、自治区)人大立法调研,接待市县人大来省人大联系工作及人大代表来访。

3.公务用车运行费。决算支出2.76万元,2018年初预算为6万元,减少3.24万元,比2017年减少0.9万元,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减少。市公车办核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务用车编制2辆,2017年实际保有公务用车2辆。

(详见附表CS05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共计202.04万元。其中:办公费7.19万元,印刷费0.12万元,电费3.45万元,邮电费6.73万元,物业管理费5.97万元,差旅费14.74万元,维修(护)费11.97万元,租赁费0.08万元,培训费5.23万元,公务招待费2.02万元,劳务费7.31万元,委托业务费0.3万元,工会经费19.62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56万元,其他交通费68.6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72万元。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1.98万元,增长18.8%。主要原因是:其中差旅费节约20.05万元;物业管理费超2.12万元,维修(护)费超7.02万元用于办公室维修,工会经费超12.09万元用于弥补公用经费不足,其他交通费用超28.56万元用于公车租赁,因公出国(境)费用超19.39万元用于主要领导出国(境)学习考察,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超36.77万元,干部职工身体检查、退休干部节日慰问、制作宣传等费用开支。(详见附表Z08_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六、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市人大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7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6.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人大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 辆。

八、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人大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5个,资金163.6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严格落实年初部门预算安排,明确支出方向,保证资金用途,严格经费审核,有力保障和推动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各项职能工作,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较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市人大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及其他法定会议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3.26万元,实际执行7.07万元,完成预算的75.47%。

主要产出和效果:2018年常委会例会召开了8次,共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4个,组织执法检查2次,进行专题调研1次,开展专题询问1次,作出决议决定12件,达到了预期目标。常委会综合运用监督权和决定权,促进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有效落实。加快了荆州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健康平稳的发展、提高了生态保护环境,同时提高了市民的整体素质。

存在的主要问题:预算执行率低于预期,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会议费管理文件要求,压缩会议费支出。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强化预算编制的真实性,每一项预算收支项目的数字测算须依据实际或计划的基础数据,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测算,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调整下一年度年初预算额度,以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率。

2.常委会立法工作经费

项目全年调整预算数29.35万元,实际执行18.37万元,完成预算的62.59%。

主要产出和效果:2018年,审议表决《荆州市长湖保护条例》,审议修改《荆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初步确定2019年度的立法项目为《荆州市湘鄂西苏区革命遗存保护条例》(暂名),将洪湖保护、长江岸线保护等项目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调研项目。积极探索具有荆州特色的推进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的“三入”工作机制,出台地方性法规实施的决议。参与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检查调研。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法律法规意见征集工作。

存在的主要问题:预算执行率未达到预定目标。主要原因:。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强化预算编制的真实性,每一项预算收支项目的数字测算须依据实际或计划的基础数据,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测算,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调整下一年度年初预算额度,以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率。

3.人大代表活动经费

项目全年调整预算数50万元,实际执行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全市711个代表活动小组9906名代表参加活动;为代表订阅《中国人大》、《楚天主人》杂志,寄送公报达10000多份;184名代表参加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视察、调研、检查活动;54名在荆省代表参加学习培训;79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达到了预期目标。代表小组活动中共收集意见建议841条,走访贫困户32546户,有力促进了我市扶贫政策的落实和扶贫措施的实施。组织54名在荆省人大代表进行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和素质,达到了预期目标。

存在的主要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机制和制度,着力抓好经费预算规范管理,合理安排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强化预算编制的真实性,每一项预算收支项目的数字测算须依据实际或计划的基础数据,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测算,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调整下一年度年初预算额度,以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率。

4. 预决算审查经费

项目全年调整预算20万元,实际执行17.07万元,完成预算的85.36%。

主要产出和效果:2018年,委员会组织预算审查专家库专家,对2017年决算草案及部门决算草案进行审查,同时选择了科技研发资金、体彩公益金、旅游发展等6个专项资金对其项目支出预算和支出政策及绩效评价结果进行重点审查,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收集整理并转政府研究处理。8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提出了要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强扶贫攻坚领域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11月底,委员会会同审计部门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听取了市国土局、市农业局的专题汇报,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

5. 政府中心工作

项目全年调整预算数21万元,实际执行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中共荆州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发布荆直发[2019]8号《关于2018年度市直机关(单位)党建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市人大机关获得党建工作优秀单位表彰。荆州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发布荆扶组发[2019]3号《关于2018年度市直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的通报》,市人大办公室评价结果为优秀,获得通报表扬。在精准扶贫工作中,鼓励扶贫点村民发展已成熟的大棚蔬菜、虾稻共作两大主导产业。开发试产蜗牛与食用菌等特色农业。2018年,通过有效帮扶、产业发展带动和政策支持等有力措施,完成7户19人脱贫任务。加大了危房改造力度,落实完成5户贫困户的危房改造,实现全村无人住危房的目标,其他相关扶贫政策均按要求予以落实到位。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市人大已重新修订了机关财务制度来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市人大下一步将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率。

九、空表说明

本单位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十、名词解释

(一)功能科目

各单位可根据《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摘抄各自使用的功能科目解释。各单位与中央、省级主管部门使用的功能科目大致相同,所以也可摘抄中省预决算公开中关于使用的功能科目解释。

(二)会计科目

关于收支科目的解释参考如下,单位可摘抄各自使用的部分:

1.财政拨款收入:市级财政及中省安排的补助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

2.上级补助收入: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非财政补助收入(不含中省转移支付补助)。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项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各项收入。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动用事业基金:事业单位预计用当年各项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12.事业单位经营支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结转下年支出: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5.机关运行经费: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16.“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 桥费、保险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