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中几个易忽略的问题

日期:2006-10-26 来源:中国人大新闻网


  随着各地县乡人大同步换届选举试点工作的不断推进,有几个极易忽略的问题逐渐浮出水面:

一是关于选民证的发放问题。县、乡人大代表同步选举,选民证到底是发一张还是两张?发两张肯定不会有错,发一张是不是可以呢?选民证是公民具有选举权的重要凭证,也是体现我国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依据。今年人大换届选举有一个特殊性,即县、乡人大代表选举时间同步,同步性决定了在绝大多数乡镇中县、乡人大代表选举时选民登记对象是完全一致的,也就是参加县人大代表投票选举的选民,同时也要参加乡人大代表投票选举。既然是同一对象,选民证可以只发放一张,就是用选举县人大代表的那张选民证同时加盖县、乡选举委员会两个印章,这样做也符合勤俭节约的要求。对一些特例,如有的乡镇辖区内有部省市属企业,这些企业的干部职工可能不参加乡镇层面的代表选举而只参加县级层面的代表选举,这也不要紧,他们的选民证上只要不加盖乡选举委员会的印章就可以了。为进一步明确起见,还可以在选民证上作一简要说明,这样就不会引起歧义了。推而广之,在县、乡人大代表选举全面铺开时,选民证的发放可以参照以上做法。同时参加两级人大代表选举的选民,选民证上加盖两个印章;只参加县级人大代表选举的选民,选民证上加盖县选举委员会一个印章就可以了。

二是关于委托证的发放问题。既然选民证可以只发一张,那么委托证是不是也只需发一张,抑或还是需要发两张?委托证是选民不能到场投票,委托他人代为投票的凭据。张三可以委托同一个人既投票选举县人大代表又投票选举乡人大代表,也可以分开来,既委托李四投票选举县人大代表,也同时委托王五投票选举乡人大代表,这两者是有所不同的。因为有第二种可能的存在,所以委托证的发放还是以两张为宜。当然这里的前提是委托人必须是同时参加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的选民,如果只参加县人大代表选举,那就只需一张委托证。

三是关于下派对象的选民登记问题。在县、乡人大代表选举中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为了工作需要,组织上必须安排一些对象“带帽”下去选举。在实际操作中,这些下派对象选民登记往往被搞错,即没在其投票选区登记,或者虽然在其投票选区登记了,但却没有参加该选区的投票选举。要解决这个问题,其实并不难,需要做好各方面的衔接工作。要让组织安排的下派对象,准时下到那个选区,其中选民登记是一个重要环节,缺少这一环,按理是不能参加那个选区代表选举的,否则就有违法之嫌。还有就是要提早通知下派对象在代表选举日那天参加投票选举,否则下派对象很有可能因路途较远、避嫌等这样那样的原因,结果自己放弃了自己的那份权利。

                      (责任编辑:金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