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首次县乡人大代表同步换届选举工作的对策

日期:2006-08-25 来源:中国人大新闻网

  这次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是2004年全国人大通过宪法修正案及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修改后的第一次,两级同步进行,情况复杂,工作量大,在实际操作中将面临不少新的情况和问题。就此,笔者通过调研,结合人大工作实际,谈些粗浅认识。

一、本次换届选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 一 )县乡两级人大同步换届,增加了统筹协调的难度。县乡两级人大同时进行分别选举,加上各级党委、政协也进行换届,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内进行多层次、多方面的换届,工作任务重,衔接工作环节多,组织协调的难度大。

(二)城乡流动人口大量增加,加大了组织工作难度。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结构的调整及户籍制度改革的深入,流动人口大量增加。一是农村外出人员增多。目前许多乡镇的农民大量外出务工,而且这部分人经常流动,难以联系;二是分流人员去向复杂。一些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改制后部分职工分流并自谋职业,人员去向变得复杂;三是城乡人户分离突出。由于旧城改造、农民进城购房、学生择校等因素的影响,造成选民人、户分离现象十分突出。上述选民情况发生的三种变化,不仅使选民登记做到“不错、不漏、不重”的难度加大,同时也给组织选民参加投票选举工作增加了难度。

(三)选民思想素质的影响。一方面,一些选民认为代表选举无非是“上级定名单、下边划圈圈”,选谁当代表与个人关系不大,参与人大换届选举的热情不高,有的甚至产生抵触心理。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进步,人民民主意识的增强,一部分人为争当人大代表而不择手段,出现找关系、请吃送礼拉选票来竟当代表现象。

( 四)农村人才流失的影响。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有不少政治文化素质较高、头脑灵活、年富力强的村民弃农从商或外出务工,而留守村里的村民素质相对偏低,有的村基本以老人、妇女、儿童居多,造成代表换届“选人难”,有时侯只能是“矮中选高”。

受上面各种因素的影响, 将使今年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面临“五难”,即选民难发动、投票选举难组织、代表结构比例难保证、代表素质难提高。

二、做好本次本次县乡人大代表换届的对策建议

要解决好“五难”,在城乡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广大群众思想观念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严密组织,做好做细选举工作的各项准备就显得尤为重要。在具体实践中,既要处理好宏观的、根本性的问题,又要解决好技术性、操作性的问题,做到通盘考虑,统筹部署。

一要营造良好氛围,正确引导选民思想。要将宣传选举工作与正确引导选民的思想相结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标语、板报等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为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重点做到“三个必须宣传”:一是代表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必须宣传,二是候选人条件要求必须宣传,三是法律法规必须宣传。

二要抓住关键环节,严把代表素质和结构。一是要在在代表候选人的推荐和提名上,注重引导社会新生力量和各阶层的优秀分子竞选人大代表,以不断适应社会经济结构快速发展的需要。二是要要考虑代表候选人的文化素质和履职能力,更要考察是否热衷于代表工作,是否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和责任心。对那些只想当荣誉代表、代表意识不强的人,应通过差额竞选,加以规避。三是要合理设置各群体中人大代表的比例,解决干部和党员比例过高、非党员代表少、妇女代表比例低等问题。四是要合理安排人大代表的年龄梯次结构,解决好人大代表新老交替的问题。

三要严格依法办事,正确处理好选举工作程序的严肃性和方法灵活性的关系。受市场经济建设的影响,换届选举工作的形势发生了许多的变化。突出表现在人员流动频繁、登记选民工作和集中选民参加选举工作的难度大,要在严格按照选举工作章程操作的基础上,改进工作方式,如在投票方式上可设中心投票站和流动投票站,方便选民投票。各地的选举委员会要要进一步改进工作,切实保障流动人员的选举权和被选权。一是流出地(户口所在地)的选举机构要为流动人口委托投票或开具选民资格证明提供便利,如:主动与他们的亲属取得联系,确认其委托书;通过信函或者其他形式,为他们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开具单独或者集体选民资格证明。二是流入地(现居住地)选举机构也可以主动联系户口所在地选举机构确认流动人口的选民资格。三是要在流动人口中广泛进行宣传,使参选者明白参加选举的重要意义、具体途径和法定程序。

四要保障有力,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要密切关注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和选民思想动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严肃查处选举中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切实排除社会不安定因素及地方宗族势力对选举工作的影响,保证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由于本次换届县乡同步进行,特别是与流动人口联系、组织选民登记以及投票选举等工作十分繁重,人力、物力、财力花费将有所增加,为此,地方党委政府要对本次换届选举提供足够的财力支持,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完成。
  (作者系湖北秭归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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