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即将启动

日期:2006-08-09 来源: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6月21日讯 记者石国胜报道:根据宪法、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将于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在全国各地陆续开展。

为了切实做好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20日至21日在京联合举办了专项工作学习班。

这次换届选举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将乡级人大任期由3年改为5年后,县乡两级人大同步进行的第一次换届选举,涉及选民9亿左右,其中乡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涉及选民就有6亿多。广大选民参加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行使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是一次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最深刻的实践。依法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对于保障人民当家做主民主权利的实现,巩固国家政权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这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打下坚实的基础。

这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三条原则:一要坚持党的领导,保证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二要坚持发扬民主,相信和依靠群众,尊重和保障选民和代表的选举权利。三要坚持严格按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办事。具体要求是:要做好县乡两级换届选举的衔接工作,统筹考虑县乡两级换届选举的时间和人事安排;要做好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工作,依法合理划分选区,依法办理选民登记;要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做好动员和组织流动人口的参选工作;要依法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参选活动,确保推荐和选举活动依法有序进行;要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要求,从本地实际出发,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要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严格依法选举产生乡镇长;要认真贯彻执行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切实防止和及时处理干扰、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选民和代表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要正确执行代表辞职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任期的有关规定。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组织部部长贺国强分别在学习班上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作了部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和党委组织、宣传部门负责人,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了学习。

《人民日报》 (2006-06-22 第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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