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免除陈元博同志职务的议案

日期:2021-12-07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提请免除陈元博同志职务的议案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之规定,现提请免除:

陈元博同志的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请予审议决定。 

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汪存锋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