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源头治理

日期:2006-12-19 来源:荆州日报
●记者 江峡 通讯员 张孺涛

[新闻背景]在今年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有些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环境保护的建议。如来自江陵县的市人大代表就提出了《关于尽快治理中干渠水系污染的建议》,来自沙市区的市人大代表也提出了《关于博尔德公司化学气体污染环境的建议》。如何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特别是从源头上开展环境保护,一直是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热门话题。

据了解,中干渠作为四湖流域的重要干流,其水污染问题由来已久。市环保局对中干渠的污染问题高度关注,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就对西干渠和中干渠的水质进行观察与监测,特别是近几年加大了监测的频次。为了卓有成效地整治中干渠的污染问题,市环保局联合市发改委等七部门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将污水排入西干渠和中干渠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使一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被关停,违法排污企业受到处罚,超标排污企业实行了限期整改。继市政府把西干渠的整治作为为民为实事的十件大事之一,对西干渠彻底进行疏挖与清理,并利用生物降解的办法自上而下对水质进行治理后,今年,市环保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将红光污水处理厂进行市场化运作,采取BOT模式将红光污水处理厂的特许经营权公开拍卖,投入运营以来,日处理污水规模达10万吨之多,大大改善了中干渠的水环境质量。

市环保局结合人大代表所提建议,狠抓工业污染治理,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制度。他们一是对重点老污染企业加强现场监管,对辖区重点污染源进行排队,对沙隆达、楚源、博尔德重点化工企业实行在线监控,同时积极协助企业加强技术改造,从源头控制污染,推进清洁生产模式。二是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根据荆州市工业实际,利用环境管理手段,关闭小化工、小造纸和污染严重的小企业,大力支持规模化的龙头企业的发展,先后为沙隆达、楚源、大枫等龙头企业争取国家和省治理资金1000多万元。三是全面贯彻落实《环评法》,为规范全市建设项目管理行为,下发了《荆州市建设项目管理分级审批通知》、《荆州市建设项目现场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严肃查处了一些未经环评和环保审批的违规违法项目。

市环保局采取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和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今年,重点对影响人民群众饮用水源水质安全,污染严重的排污企业进行查处,取缔关停了38家死灰复燃的“十五小”企业,有效地改善了部分地区的环境质量。同时会同市监察部门,对64家环境违法企业实行挂牌督办,对违法排污企业及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严肃处理,使一批污染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针对庙湖污染问题由来已久,根据中央领导对庙湖污染的指示精神,市环保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先后关闭了严重污染庙湖水环境的企业8家,拆除了其中6家企业的生产设备,并对熟料造纸企业进行了限期治理整顿。

为保证地区环境安全,切实防治污染事件发生,市环保局还加强对大型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的储运、经营和处置环节、放射源、饮用水源安全物管理,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运责任到人,定期检查,对25家涉源单位、105枚放射源实行身份证管理,制定放射源应急事件处置和废源收贮销毁方案,妥善收贮了部分废弃放射源;对沿江排污企业也加大了巡查频率,严查企业偷排直排,确保长江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为此还对沙隆达、博尔德、楚源等重点化工企业进行定期安全排查并落实了突发事件污染防治预案。

市环保局的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他们将按照各级政府对所辖区域环境质量负责的原则,将“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的主要议事日程,并把环保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各级领导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落实环保分级管理责任;严格执行环保规划,切实履行对建设项目的环保第一审批权,对影响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决策,实施环境保护一票否决权制,防止不符合城市环保总体规划的新污染项目的产生,从决策源头保障环境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编辑点评]市环保局在致力我市环境保护工作中,坚持科学发展观,注重源头治理,力求找准经济工作与环保工作的结合点,卓有成效地落实了人大代表关于保护环境的建议。

保护环境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当前,我市生态环境虽然总体形势较好,但仍然不能忽视水、空气、土壤污染以及城市垃圾、噪声污染等环境保护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我们只有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工作的严峻性、重要性和紧迫性,且认真贯彻落实好从中央到地方的有关环保政策,努力做到常抓不懈,才能为荆州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官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