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会救助新机制

日期:2006-09-19 来源:荆州日报
● 记者 江峡 通讯员 廖晓林

[新闻背景]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曾几何时出现过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首先是救助条件难以把握,救助人员的甄别核实缺乏操作性规范。如何合理界定救助对象,做到“应该救助的得到救助,不应该救助的不予救助”,还有待深入研究。其次是救助经费和人员编制不到位,救助管理基础设施条件难以满足救助要求。另外就是部门职责划分还有待进一步明确。由于城管、公安、卫生、财政、民政等部门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职责不清,存在互相推诿的现象。

在今年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有10名市人大代表从维护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出发,联名提出了《关于亟需解决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建议》。他们在建议中提出了四点要求:建立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的良性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对救助管理工作经费提供保障,确保专项经费的支出;要尽快建立起以救助管理站为主体,分站、咨询点为补充,妇女、儿童等专门机构相配套的救助管理体系;要按照省政府《救助管理实施办法》,尽快出台《荆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实施细则》。他们同时希望划定限乞街,在中心城区的北京路、江津东路、江津西路、荆中路等人口流动密集的公共场所,限制流浪乞讨人员进入,坚决打击和惩处强讨硬要行为,切实净化社会环境。

市民政局在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转交的关于解决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建议时,局党委针对救助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一方面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一方面主动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建立和完善全市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协调解决了公安、城管、卫生、财政、民政等部门的分工协作问题,落实了社会救助部分专项经费。现在,全市已逐步形成“以主动救助为原则、救助管理站为平台、协会成员为依托、社区救助网点为补充”的社会救助管理体系。

社会救助需要一定的投资规模,特别是要尽快完善其基础设施。市救助管理站内设“市流浪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后,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今年6月,英国儿童救助基金会官员来我市进行实地调研后,拟在荆州设立一个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区域性试点。鉴于该站占地面积仅1.9亩,既没有单独的儿童救助场所和设施,又不能按规定实行分类管理,市民政局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决定投资600万元,新建一个占地面积约1万多平方米,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拥有床位150张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该项目建设资金在地方政府自筹一部分的基础上,还将向省民政厅、国家民政部等部门争取一部分。

结合贯彻实施新型救助管理制度,市民政局以社区救助网点为补充,构建和谐的救助网络。他们针对流浪乞讨人员经常出入车站、码头和闹市区乞讨的特点,在全市121个社区居委会中,选择10个位于市中心的社区居委会为救助管理网点,通过与之签订救助承诺,规范了社区救助程序,制定了社区救助操作规程,明确了参与救助人员(包括志愿者)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范围,建立了巡逻制度、登记制度、报表制度,使社区救助工作日趋程序化、规范化和经常化。他们同时设立8个救助咨询点,在这些点上制作了写有救助电话、救助地址标识的引导牌,公开宣传救助对象必须同时具备的四个条件: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既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又不享受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其救助内容也是应有尽有,一目了然。

市民政局党委认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单靠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站是远远不够的,要建立新的救助管理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就必须要有地方党委、政府及多个部门、还有社会个人的支持与配合。为切实解决救助运行中的机制问题,该局党委经过反复研究和讨论后决定,在不允许设立非常设机构的情况下,成立“荆州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协会”。目前个人会员已达90多人,单位会员20多家。会员既有民政、城管、公安、财政、卫生、社区居委会、医院、学校、共青团、妇联、乡镇福利院等单位,也有企业家、社会名流、专家学者。协会将救助过程的“纵向”体制与各部门共同参与的“横向”体制结合起来,开创了社会广泛参与、会员积极配合、对象及时救助的救助管理新局面。

针对流浪乞讨人员中无家可归和不知家庭住址的人员常年不断,而救助站又只是临时性救助场所的实际,市民政局借助各种社会力量,选择地处城乡结合部的农村福利院,作为无法查找地址的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安置基地,挂牌“荆州市受助人员安置站”。目前,已安置救助对象16人。为进一步解决流浪儿童在最佳学龄接受良好的教育问题,市救助管理站借助协会力量,在沙市区绿化村社区设立“社区救助学校”,利用该社区现有楼房,创办了24小时全天候、多功能的救助学校,校内教室、活动室、寝室一应俱全,可接纳流浪少年20余名,教师大部分是来自高等院校的志愿者。市救助管理站还从实际出发,大胆创新救助管理工作方式,每天抽出5名干部职工,组成街头救助服务队,做到发现街上流浪乞讨人员随时停车,在做好劝说工作的同时,按照自愿的原则,或将流浪乞讨人员送到救助站接受救助,或现场发放食物、饮用水及衣服等物品,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据了解,今年以来,市民政局共接到救助对象1965人次,已救助1762人次,其中救助流浪少年儿童130人次。他们的经验和做法,得到了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市委、市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编辑点评]市民政局认真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转交的人大代表建议,不断创新社会救助新机制,进一步提升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水平,充分体现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情怀。

市民政局依靠市委、市政府有效建立社会救助管理体系的实践表明,关心、帮助流浪乞讨人员并非民政部门的事情,而是各级各部门的事情,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只有把一切积极因素都调动起来了,把各职能部门的作用都发挥出来了,才能营造“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良好氛围,也才能为共建和谐社会、确保一方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官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