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大常委会2005年开展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草案)有关情况的说明

日期:2005-08-30 来源:本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在分组审议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人大常委会2005年开展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提出了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我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被评议单位的数量问题

由于市人大常委会刚刚换届,且对工作评议的经验不足,加之工作评议的工作量大,为了提高工作评议的质量和效果,因此,今年只对三个单位进行工作评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投票决定被评议单位。

二、关于确定被评议单位的方法问题

在方案(草案)中规定“如果得票数相等,超过了3个被推荐评议单位数,以单位头一个字的笔划为序,笔划少的单位确定为本次工作评议的单位”。主要是考虑到在投票表决中很可能出现一、二、三名得票数相同,且超过了3个被评议单位数,造成无法确定被评议单位的问题。如果将并列的几个单位再次进行投票,来不及印制推荐表,而且比较复杂,因此只能采取方案中“以单位头一个字的笔划为序,笔划少的单位确定为本次工作评议的单位”的办法。

以上说明,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