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对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的评议意见

日期:2005-11-17 来源:本网
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了工作评议。会议听取了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汤力所作的自查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调查组组长陕大鑫所作的调查报告。会议认为,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政策法规的宣传、公积金归集、理顺管理体制、优化服务、保证公积金安全与完整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议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基本满意单位。会议对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对法规、规章的宣传和执行力度。要加强对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使全社会充分认识到公积金制度的意义与作用,推动城镇职工住房水平的不断提高;要切实加强执法,处置违法案件,确保公积金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理顺管理体制。一是要明确公积金管委会的职责,解决管理缺位的问题。要进一步明确管委会和中心的职责,管委会和中心要慎重用好对资金保值增值的决策权和操作权,规范资金营运,千方百计确保资金安全与完整;管委会的组成人员要适当吸收县市区的有关人员参加,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二是要研究解决办事处存在的问题。对办事处要真正实行“三统一”管理。三是中心要认真履行对办事处的管理职能。加强资金监管,帮助解决办事处的具体困难,使县市区公积金事业与市直一起发展。

三、做好公积金归集工作。要进一步扩大归集面,要在巩固扩大行政事业单位公积金归集的基础上,在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中逐步推广公积金制度,使城镇广大中低收入者享受这一优惠政策;要加大催缴力度,采取得力措施解决拖欠公积金的问题;要抓好资金的保值增值,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开辟增收渠道,特别是要注重开拓个人贷款市场。

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做到团结协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对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杜绝滥发乱支和贪污挪用现象;教育干部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简化程序,优化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引进用人竞争机制,实行优胜劣汰。

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在三个月内书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