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人大监督工作

日期:2005-05-27 来源:衢州市人大常委会
胡锦涛总书记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映了我国最广大人民的共同意愿,是全党全国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引向深入,而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根据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人大常委会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践中,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通过法律赋予人大各项权力的行使,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处于人民的监督之下,从而实现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然而,人大在行使权力中,监督权是最常用、最直接的权力之一,人大常委会在实践“三个代表”过程中,必须要行使好监督权,要加强人大监督工作,提高监督实效。几年来,我市人大常委会在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方面作了一些努力,下面谈一些粗浅的做法和体会。

一、充分认识加强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近年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实施监督方面作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创造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总的看,监督力度不够大,监督作用远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仍是地方人大工作中的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我们认为,首先一定要提高认识。

第一,充分认识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大依法监督,是保证国家机器按人民的意志和要求依法、高效运转的需要。当前,我们处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更需要加强监督,它对于保证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保证决策正确有效地执行,保证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勤政廉政,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都是至关重要的。

第二,充分认识加强监督工作,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必然要求。宪法、地方组织法都规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第一项职权是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依法治国不仅需要完备立法,更需要严肃执法和加强法律监督。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对于保证严肃执法、公正司法,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在现实生活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地存在,有些方面还相当严重。为树立法律权威,保证法律得到有效实施,迫切需要加强人大的监督工作。

第三,充分认识加强监督工作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但市场经济存在着物质利益驱动的负面影响,很容易产生腐败。这就要求加强对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只有加强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才能克服经济活动中的弊端和腐败现象,为改革开放清除障碍。

二、准确把握监督的重点,选准内容,注重监督效果

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面很宽,涉及社会各领域。监督的目的在于确保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保证国家行政和司法权力能正确行使。为使监督富有实效,必须贯彻“抓大事”原则,突出监督重点。几年来,常委会从全市工作的大局出发,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选准内容,抓住地方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点,改进方法,讲求实效,积极开展监督,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一,围绕经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经济工作是全党工作的中心,人大要加强监督工作,必须善于抓住经济建设中的根本性、长远性的大事进行监督。一是加强对经济、财政工作的监督。除每年正常性听取和审议财政、计划执行情况外,还根据本市经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如,“工业立市”问题,为推进我市“工业立市”战略的深入实施,2004年11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实施工业立市战略,做大做强衢州制造的若干意见〉情况的报告》,指出当前在贯彻执行“工业五十条”政策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对“工业五十条”及相关的配套政策进行修改和完善的建议,要求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抓好工业园区建设,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对此,市政府十分重视,及时进行调查研究,于今年1月出台了新“工业五十条”。又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问题。2000年换届后,常委会连续数年加强对经济发展环境的调查与监督,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整改落实。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行政审批事项评议委员会对市本级728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逐项评议,提出行政审批事项的设置、运行环节、收费等评议意见。通过评议和监督,加大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促进了投资环境的进一步优化。二是加强对“三农”工作、生态建设的监督。针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难的实际状况,常委会连续几年适时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情况的报告、关于加快我市畜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做强农业主导产业提高农产品竞争力的报告、关于加快我市林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提出了要继续把我市“三农”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工业的理念抓农业;依靠科技进步,大力提升优势农业产业,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深化万名农民素质工程,继续抓好劳务输出;正确把握生态建设和林业经济的关系,狠抓效益林业建设,把加快林业发展的重点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培育森林资源、大力发展林业二、三产业上来等意见建议,督促政府抓好落实。常委会还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不断推进生态市建设。几年来,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先后7次听取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方面的报告,两次组织代表视察,多次组织开展调研、检查。同时注意用科学的发展观来统领我市生态建设的监督工作:一要求按照生态市建设和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加大对环境保护法执法监督力度,严格污染源的整顿治理;二积极倡导用发展的办法、措施,来推进生态建设和加强环境保护;三积极呼吁省人大、省政府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和加大对源头地区生态补偿的力度。通过对经济建设中重大问题的监督,努力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第二,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监督。社会保障改革是涉及社会稳定的大事,也是群众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常委会每年都要组织有关工委、人大代表进行调查或视察,并先后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社会保险工作、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农村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农村“五项”社会保障改革等情况的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我市社会保障工作的稳步开展。如对开化县的驻村医生制度和新型合作医疗做法,常委会及时给予关注肯定,并在2003年省确定我市开化、龙游两县为试点县和200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市全面推开这两个关键时期,常委会又专题进行审议,支持和督促政府进一步加大力度,做好宣传,规范操作,讲求实效,逐步完善,努力帮助农民解决看病难的问题。

加强对发展社会事业的监督。常委会把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放在突出位置,努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和谐的发展。2000年,常委会在全市范围对义务教育法贯彻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要求各级政府逐年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此后,连续数年对我市教育工作,尤其是职业技术教育和民办教育等进行多次调研,并对我市高中段教育、教育现状与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法实施情况等进行审议。要求政府根据我市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进程的需要,转变观念,调整思路,在抓好基础教育的同时,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为“衢州制造”培养合格的技术蓝领,促进了我市教育特别是职业技术教育的快速发展。在抗击非典斗争中,常委会采取召开座谈会、组织代表视察、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等形式,督促政府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依法抓好非典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按照文物保护法和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督促政府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在市区加快旧城改造步伐之机,常委会多次组织全国、省、市三级代表视察和调研,积极向政府提出意见建议,使名城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通过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推进了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第三,强化司法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司法机关执法情况的检查和监督,是人大常委会实施监督的重要职责。几年来,常委会通过专题调查、审议报告、视察检查、个案监督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办理轻伤害案件、严打整治斗争、打击经济犯罪、法院执行工作、民事行政检察等工作的监督,督促公安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2001年上半年,常委会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轻伤害案件告状难、处理难的问题,采取市、县联动的方式,组织力量对全市轻伤害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专题调查。在摸清现状、分析原因、找准症结的基础上,召开司法监督联席会,就如何解决好轻伤害案件告状难、处理难问题进行了探讨,达成共识,形成会议纪要,使轻伤害案件处理难的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用,2003年,常委会组织力量对市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能履行情况进行专题调查。常委会第26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并不断抓落实,从而推进审判、检察、公安等机关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

第四,开展“两项评议”,加强对任命干部的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不仅要对“一府两院”整体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对其工作人员也要实施有效监督。重点督促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勤政廉政,建立和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坚决纠正滥用职权,超越法律行使职权和失职行为。

2001年以来,常委会先后对市教委、司法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文化局、交通局、水利局、科技局等9位局长和市中院五位正副庭长进行述职评议;对市工商局、公安局进行执法评议。2004年7月、9月,常委会先后听取本届未进行评议的市政府秘书长及组成部门16位主任、局长的口头述职报告。常委会还要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每年年终撰写书面述职报告,报送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阅,根据述职情况分析予以反馈,并提出新一年的履职建议。通过评议,对于进一步增强被评议对象的法制意识、公仆意识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推动部门工作,加强廉政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优化投资环境,起到了促进作用。

三、加强监督工作的几点体会

1、虽然人大监督工作需要加强,但也要掌握适时、适位、适量,努力提高监督效果。
适时,就是要在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设性的建议、意见和要求。比如在旧城改造的关键时刻,根据文物的不可再生性特点,我们适时对文物保护法和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贯彻情况进行视察和执法检查,从而及时地保护了两个历史文化街区和旧城中的一批文物古迹。又如,“非典”在部分省市爆发时,常委会及时组织视察《传染病防治法》贯彻情况;在市区区域调整时,常委会又及时审议教育事业发展及布局调整情况等。实践证明,适时监督能够事半功倍,收到很好的监督实效。

适位,就是人大对政府的监督既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比如,省、市两级人大代表所提的两个议案,促成了我市职业技术学院的筹建和整合我市高教资源,筹建本科学院。另一方面在监督工作中,我们也努力保持清醒头脑,对政府工作不越俎代庖。如在教育布局调整中,个别县重普教、轻职教,打算砍掉该县唯一的一所职校。我们发现后没有越位直接出面制止,而是要求市政府主管部门按照职业教育法依法管理,使该所职校纳入该县教育园区规划,目前该县职教事业发展兴旺。人大适位监督,关键在我们监督的指导思想要正确。人大工作不在一线,往往能够看清楚一线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但我们要体谅政府在一线工作的难处,坚持对政府工作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保持适位监督,才能既履行好自身的监督职责,又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协同努力促发展。

适量,一指对政府的监督要适量,不要频繁检查,干扰政府正常工作,而是要加强与分工联系的政府部门沟通,找准人大工作和政府工作的结合点,追求监督质量,搞有效监督;二指常委会自身每年安排工作也要适量。工作不单纯追求数量,避免食多不化、浅尝辄止。要量力而行,合理安排工作,搞一个专题,有一个结果,干一件事情就要干成干好,树立人大有效监督的良好形象。

2、努力提高人大干部自身素质,以利于监督工作能够达到准、稳、恒。

作为权力机关工作人员,人大干部必须加强学习。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同时,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要做到知法、懂法。尤其在当前,国家加快了立法工作进程,一批新法先后颁布,一批老法不适应新形势的章节也在修改完善,这就更需要我们加强学习,善于总结依法监督工作的经验教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只有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才能在监督工作中找准主体、找准问题及其症结所在,并找准解决问题的方式和方法,从而提高监督工作的准确度;只有力求准确监督,才能使我们的监督站得稳、推不倒,使监督工作稳步前进;只有把问题找准了,自身站稳了,并且注意建立监督的长效机制,才能使我们的监督效果持之以恒。
近年来,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监督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方面作了一定的努力,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从监督工作实际情况看,仍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与宪法和法律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我们希望,通过这次会议,我们在学习兄弟市人大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今后能把监督工作搞得更好,更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