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大常委会2004年对市“一府两院”部分组成人员进行述职评议的实施方案

日期:2004-09-26 来源:本网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4年工作要点,拟对市“一府两院”部分组成人员进行述职评议。其实施方案如下:

一、述职评议的指导思想和目的

述职评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为依据,按照依法治市的要求进行。通过述职评议,促进由市人大选举及其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增强法律意识、公仆意识,推进依法治市,促进我市三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二、述职评议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2、坚持依法评议的原则;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4、坚持讲究实效的原则。

三、述职评议的对象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万伦、市财政局局长姜昌琪、市民政局局长雷万林、市监察局局长谈廷祖、市科技局局长汪小平。

四、述职评议的内容

1、遵守执行宪法、法律、法规的情况;2、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3、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4、勤政廉政的情况;5、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办理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情况。

五、述职评议的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述职评议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9月—10月中旬)

1、审计部门对被评议对象的工作单位进行审计,并报审计材料。2、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在新闻媒体上公告述职评议相关内容,设立述职评议信箱和专线电话,向全体市人大代表发函,广泛征询人大代表和群众对评议对象的意见和建议,由述职评议办公室(设在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进行综合,形成书面材料。3、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组成五个调查组,分别到评议对象所在部门和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4、被评议对象准备述职报告,在本单位干部职工会上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述职、测评时,调查组参加。测评后,将述职报告(100份,4000字以内)送市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办公室,由述职评议办公室分别送参加评议组成人员审阅。5、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各调查组调查情况的报告。

(二)评议阶段(10月下旬)

1、拟在10月下旬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上进行评议。

参加会议人员: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被评议对象以及被评议对象所在部门的副职;参加述职评议工作的全体工作人员。

评议步骤:先由被评议对象作述职报告,各调查组报告调查情况;接着进行分组评议,各组召集人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分组评议情况;然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被评议对象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项进行测评,优秀票达到参加测评人数2/3以上(含2/3)的为优秀,优秀票、称职票之和过半数的为称职,基本称职以上票过半数的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票过半数的为不称职,最后公布测评结果,被评议对象表态,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讲话。

2、评议会议结束后,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公布测评结果。

3、通报评议意见。述职评议会议后,由各调查组根据述职评议的情况,整理成评议意见,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后,向被评议对象通报,并报送市委、抄送市政府。

(三)整改阶段(2004年11月—2005年2月)

被评议对象要根据评议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分别于2004年12月底和2005年2月底以前报市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就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整改检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