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局长雷万林的述职报告

日期:2004-12-01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办公室
市民政局局长 雷万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于2000年6月经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市民政局局长。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现就任职以来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请予评议。

一、坚持以民为本,建设五大体系,狠抓各项民政工作任务的落实

到民政局工作四年多来,我深切地感受到民政部门是人民群众的组织部,民政工作就是做人的工作,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民用权、为民解困、为民谋利的宗旨思想,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保障好,把人民群众的民主政治权益维护好。上任不久,我和局党委一班人一道,通过调查研究,提出了“建设五大体系,服务人民群众”的工作思路,依据这个思路,我们抓重点、创特色、上水平,五大体系基本形成。

(一)以农村救灾救济和城市低保为重点,努力构建社会救助体系

一是着力抓好农村救灾救济工作,确保农村社会稳定。近几年来,我市农村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给我市农村部分地区农业生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失,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为了切实安排好灾区群众的生活,四年多来,我们共向上级争取救灾资金11259万元,加县、市、区配套资金2330万元,共下拨救灾款13589万元,接受社会捐赠款1670万元,寒衣棉被33万件(床),帮助恢复、重建因灾倒塌的房屋19072间。确保了灾区人心安定,社会稳定。同时我们还启动农村特困救助工程,救助农村特困户共14856户,31246人。为了切实维护五保老人的合法权益,让农村五保老人安度晚年,我们还在全市农村实施了五保“福星工程”。截止2004年7月底,全市“福星工程”投入资金1601万元,集中供养农村五保8979人,集中供养率达到61%。目前全市119所农村福利院实施的改、扩、新建计划正在紧张进行,预计年底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将达到80%以上的目标。

二是强力推进城市低保制度,努力实现应保尽保的目标。为了顺利推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切实解决好城市贫困群体的生活困难,四年多来,我们共向中、省争取低保资金17759万元,加上地方配套资金,共发放低保金2?5亿多元,累计享受低保人数达到56万多人次。目前全市享受低保的对象156096人。人平月补助49?40元。通过几年的努力,全市低保工作逐步实现了审批程序公开化、动态管理规范化、资金发放社会化、信息传输网络化的工作目标,为荆州的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全心抓好社会救助工作,流浪乞讨人员生活得到有效救助。我们认真贯彻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修建了新的救助大楼,完善了救助设施,开通了寻亲热线,开办了救助网站,使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生活得到有效救助,顺利实现了由收容遣送到自愿救助的体制变革。受到了省民政厅、省行评代表、社会各界高度评价。

(二)以社区建设和村民自治为重点,不断加强基层民主政治体系建设

城市社区是城市工作的基础。近几年,我们着重抓了城市社区建设,通过重新划分社区,公开依法选举社区居委会成员,理顺社区关系,转换政府职能,使社区这一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截止2003年,全市364个社区居委会都成立了“一组三会”,社区组织网络更加健全。社区服务功能明显增强,绝大部分社区配置了卫生室、活动室、图书室。沙市区2003年还被省政府命名为“全省社区建设示范区”。

农村村民自治工作进展顺利。全市115个乡镇2850个村委会,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完成了第五次换届选举工作。目前,村务公开达到100%,农村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与服务逐步规范。四年多来,全市登记结婚135675对,离婚14242对,登记合格率100%。为适应新的《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要求,婚姻登记工作实现了由婚姻登记管理到婚姻登记服务的转变。2003年,全市共清退违规收费88万元,“捆绑收费”问题得到了控制。通过撤并,全市9个婚姻登记机构已按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实行人员、机构、职能、财务“四分开”。

(三)以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支持军队和国防体系建设

优抚安置工作关系到国防的巩固和人民军队的建设,我们一直把这项工作作为民政工作的重点之一。现全市共有优抚对象49311人,其中享受抚恤补助的对象34448人,四年多来,我们共向上争取抚恤事业费6457?6万元,优抚对象的抚恤金、优待金得到按时发放,将生活特别困难的城镇失业伤残军人由领取伤残保健金改为领取伤残抚恤金。在“爱心献功臣”活动中,为3918名革命功臣解决了生活困难问题,为3252户优抚对象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2002年,荆州市再一次被评为“省级双拥模范城”。

退伍军人安置工作采取安置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法,加大了政策落实、岗前培训、推荐就业的力度。四年多来,共接收退役士兵13061人,其中符合安置政策并得到安置的5833人。2002年、2003年全市还筹集自谋职业资金794万元,先后为407名退役士兵办理自谋职业手续。为7名无住房退役士兵解决了住房问题。

军休工作通过认真落实各项政策,确保了军休干部的稳定和各项待遇的落实。

(四)以殡葬改革和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为重点,强化社会行政事务管理体系建设

近几年,为美化城市环境,服务“两城”创建,我们加大了殡葬市场整治力度,积极推行城区集中办丧事,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取得了良好成效。目前,中心城区基本实现了集中办丧事,搭棚祭吊办丧事现象得到了较好遏制。火化率不断巩固和提高。殡仪服务和收费更加规范。全市8个殡管所都在当地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开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市殡管所投资500多万元,新建了灵堂、餐厅、休息室,购置了灵车等设施,基本满足了城区丧户集中办丧事的需求。公墓管理得到加强,取缔了4个违法经营的公墓。

民间组织的培育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截至2004年9月,全市共登记各类民间组织847个,其中社会团体46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87个。农村专业经济协会40个,有6个协会被省政府表彰为“全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50强”。在行政区划地名工作方面,一是全面完成了勘界工作任务,全市及周边41条边界线(约1700公里)的行政区域界线得以确定。二是较好地完成了撤并部分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报批工作。三是完成了中心城区和洪湖、石首、松滋三市的城市地名标志设置工作。中心城区123条街、路,有14条进行了更名和规范命名,共设置标牌430块。

(五)以筹集福利基金,加快福利事业发展为重点,稳步推进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福利彩票销售稳步增长。为了筹集更多的福利资金,我和分管副局长和福彩中心的负责人一道,强化措施,精心组织,加大了福利彩票销售力度。近四年来,共销售福利彩票1.77亿元,筹集福利资金2104万元,除资助老年“星光计划”项目外,改造老年福利机构61所。二是国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资金投入加大。近几年投资总额达1380万元。如荆州区投入近500万元的新院已落成竣工,优抚对象、孤寡老人已入住新院。办院条件及内部管理均有较大改观。三是为城市社区老年人服务的“星光计划”项目按期完成。共投入资金1879万元,兴建“星光老年之家”83个。四是建立健全了老龄工作机构,工作关系已基本理顺。全市已有3万余老年人领到《优待证》,享受了优待服务。同时加大了市直福利院、救助站等福利事业单位的投入。

此外,三峡移民工作任务基本完成。按照三建委和省政府的安排,全市共接收三峡工程计划外迁移民4933人,落实移民安置资金10377万元。接收自主外迁移民11341人,为移民落实耕地9900亩,减免税费205万元,安排1130多万元资金,解决了移民安置地水电路等方面的问题,确保移民能搬得进、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二、增强法制观念,切实依法行政,认真办理人大建议

(一)认真学习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几年来,我们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婚姻法》、《兵役法》、《低保条例》、《五保供养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并请法律专家为机关干部讲授法制课,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培训,聘请律师作局机关法律顾问,为局机关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此外,我们还积极进行法制宣传活动。每年4月和12月,相对集中一段时间,组织机关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上街宣传民政工作有关法规,利用荆州日报、荆州电台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如《婚姻法》、《殡葬管理条例》、《城市低保管理条例》等。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近几年,我们建立并完善了行政执法“四制”,坚持将行政执法作为年终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同时公示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在民政网站上公开行政执法内容、形式、程序、行政处罚的条件、幅度等,公布纪检监督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三)严格依法办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从2001年开始,我们按照民政行政执法的要求,十分注重抓行政执法人员的形象建设,严禁行政执法人员利用手中权力搞吃、拿、卡、要。统一制定了23种行政执法文书。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都做到了亮证执法,依法办事,杜绝了各种违法执法行为,保证了执法行为的规范。

(四)真诚接受群众监督,全力抓好人大代表建议的落实。人大代表的建议是人民群众呼声的集中反映,是人大代表依照法定程序行使监督权力的重要方式,民政部门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每项工作都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因此,近几年我们把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作为依法接受监督的重要内容。2000年至今我们共办理建议提案12件,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给人大代表的见面率、满意率达到百分之百。如:2002年市人大代表向德文等为优化开发区投资环境,提出搬迁在开发区的火葬场的建议案,我及时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指定专人负责,并与城建、规划等部门协调,作出了城区两个火葬场合而为一的方案,得到市领导及有关部门认可。目前此项工作已近尾声,国庆节前,开发区内火葬场已停止火化。人大代表对此十分满意。

三、注重思想教育,提高干部素质,促进民政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近几年,我们从深化改革,引进竞争机制入手,深入开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活动,狠抓了机关干部和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民政福利事业得到较快发展。

(一)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近几年,我们狠抓了机关及局属单位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我们始终坚持把学习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表优的重要条件。在学习方式上不断创新,把自学,集中辅导,学习交流有机结合起来,调动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与此同时,我们还把学习先进模范人物与党风廉政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学习民政部门的先进典型周国知和人民的好公仆任长霞等先进典型,观看《打击预防经济犯罪教育展览》、《湛江特大走私案》等10多部反腐警示教育片,通过学习教育使机关及局属单位干部综合素质明显提高。

(二)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努力提高办事效率。一是建立建全各项规章制度。近年来,我们先后制定了机关干部手册、学习制度、工作考勤制度、行政、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二是整顿机关作风,严格纪律要求。对机关及局属单位少数干部职工一度出现纪律松驰、上班时间打牌赌博、公款吃喝等问题进行了整顿,实行纪律约束和戒勉谈话,致使机关作风在短期内有了明显好转。三是改善办公条件,为机关干部提供较为舒适的工作环境。局机关办公楼年久失修,办公设施设备严重老化,机关干部反应强烈,办公环境急待改善。我们多方筹集资金对办公楼进行了维修,更新了办公设施设备,更换了局机关干部上下班交通车,办公环境得到了较大改善。办事效率得到了较大提高。

(三)深化改革,增强局属事业单位的生机与活力。2001年,我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企事业单位改革和发展的意见》。一是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在局属单位普遍开展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今年我们又拿出烈士陵园主任一职,在市直系统符合条件的干部中,实行竞争上岗,从而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增强干部的敬业精神。二是实行职工的全员聘用合同制。我们选择精神病医院先行试点,对职工进行全员合同化管理,做到因事设岗,因岗定人,广大职工责任心进一步增强。三是在局属单位全面推行效益工资制,使职工收入与单位效益挂钩、与干部的业绩挂钩,提高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四是严格管理,强化责任。为加强民政福利企事业单位的管理,我们对企事业单位实行年度和离任审计。严格基建审批程序,并制定了严格的责任目标,实行年终考核。五是实行了政务公开,推行了服务承诺制。目前,局机关和事业单位普遍实行政务公开和院(所)务公开制。同时在全系统推行了服务承诺制,并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开。2003年,市民政局在全市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10个市直部门中,取得了总分第一的好成绩。

四、致力勤政为民,坚持严于律己,持之以恒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民政部门的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每项工作都与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是社会上十分关注的部门,我作为这个部门的领头人,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时刻注意自身的形象。

(一)加强学习,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在过去几年中,我始终把学习摆在第一位,较好地克服了工作与学习的矛盾。我比较系统地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并能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学习使自己思想不断适应民政事业发展的需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无条件地服从、服务于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中心,认真贯彻和执行市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从无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保证了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民政部门贯彻执行。

(二)求真务实,爱岗敬业。多年来,使我养成了一种脑勤、腿勤、手勤的习惯,在工作上总是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有较强的竞争意识。我经常要求机关干部,同时也更多的要求自己,工作要有新思路、新措施、新成绩。为此,我不得不花更多的时间去分析、去思考、去做好每一件事。有时为了一项工作,经常加班加点,不分节假日、不分上下班。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把困难群众当亲人。满腔热情地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近几年,我用了大量的时间,深入到县、市、区、乡镇、农场、街道社区、局属二级单位,抓住职工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如民政行风、优抚安置、救灾救济、城市低保、社区建设、福星工程、企事业单位的改革、解困与发展等,跑遍了全市80%以上的乡镇和90%的社区居委会。特别是每当灾害发生后,我都身体力行,深入灾害现场,查灾、核灾、救灾,安排灾民生活,帮助灾民搞生产自救和恢复重建。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进领导班子团结。我作为“班长”,在重大问题的决策上,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人事安排、干部任免上,采取个别酝酿、会议研究、集体决策,任人唯贤,公道正派。在重大财务支付和专款拨付上,坚持经过集体讨论。认真组织召开一年一度的民主生活会,每次生活会前,我都认真准备,主动反思,查找自己的不足。我十分珍惜班子的团结,有话当面说,批评人说完了事。

(四)廉洁从政,时刻用党纪政规约束自己。我信奉“公生明、廉生威”。在廉洁自律方面,一是不以权谋私。在专项民政事业费的拨付和人事安排等重大问题上,没有权钱交易的意识和行为。公道正派,实事求是。二是不随便开支公款,我在机关财务上没有报销应有个人支付的开支,也没有到局属单位报销应有个人支付的开支,出差在外,就餐也坚持从俭,不搞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也没有用公款高消费和进娱乐场所。三是对自己身边的工作人员和配偶、子女也严格要求,教育他们老老实实办事,堂堂正正做人。2002年,我被评为全省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受到省人事厅、民政厅表彰。四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03年局党委制订了《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的七条规定》,2004年又制订了局党委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岗位职责,局党委成员分别就自己负责的工作负廉政责任。另外,我们还与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了违纪责任追究和谈话制度。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回顾这几年的工作实践,我作为民政局局长是尽心尽力、尽职尽责的,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还存在很多不足和问题。

(一)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忙于事务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少。特别是深入局属二级单位调研不够,指导不够得力,想的办法不多,缺乏新的招数,致使少数单位仍然困难重重,举步维艰。有时说的多,检查督办力度不够。

(二)工作方法简单欠妥,性情急躁。批评人不讲究方法,使得同志难以接受。对人要求过严,稍有不慎,就要挨我的训斥。同志之间交心谈心、交流沟通不够,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同志们的积极性。

(三)敬业精神没有以前那样强烈。随着年龄的增长,工作快到终点了,认为船到码头,车到站,存在着求稳怕乱的思想,工作上只求过的去,不求争第一。

(四)廉政建设标准不高。平时礼尚往来难以拒绝,有时因工作关系,参加吃请。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发扬成绩,克服不足,扎实工作,务求实效。

一是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修养和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三是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措施,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四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增强局属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五是廉洁从政,保持晚节。进一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自觉主动地接受党组织和人大代表的监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这次对我进行述职评议既是对民政工作的重视、关心支持,也是对我的关心帮助与爱护,是我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与批评,听取群众心声的好机会,我一定虚心接受大家的批评和帮助,并努力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