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对市财政局局长姜昌琪的评议意见

日期:2004-12-01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办公室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4年对市“一府两院”部分组成人员进行述职评议的实施方案,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调查组《关于市财政局局长姜昌琪履行职务的调查报告》和姜昌琪同志的《述职报告》。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姜昌琪同志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了评议和无记名投票测评,测评结果为称职。

市人大常委会认为:姜昌琪同志任职以来,主要工作表现和成绩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建立健全两级财政法制机构,形成齐抓共管的财政普法工作网络,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行执法“两制”,不断完善财政执法监督机制。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决定,及时向人大报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积极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二是努力推行财政改革,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全市财政逐步实行了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国库收付制度、部门预算等一系财政改革。在理顺财政体制,强化财政监督力度,加大收入征管力度,严格预算管理程序,提高财政运行效率,缓解财政压力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三是加强机关内部管理,改进机关作风。建立和完善了机关管理制度,形成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的内部管理机制。积极开展了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四是注重自身修养,坚持勤政廉政。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姜昌琪同志今后履行职务提出了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要积极推进部门预算,细化部门预算。以深化和规范部门预算为龙头,不断推进其它制度的改革。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健全和完善各项改革的管理制度。

二、不断加大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对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救灾、社保、低保、医疗、国债、重大工程建设等专项资金实行全面跟踪问效,要加大对政府贷款使用的监督力度。

三、不断增强接受人大预算监督的意识。严格执行人大预算决议、决定,对预算项目外的财政资金使用,特别是数额较大的资金,要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以增强财政预算及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四、严格依法行政,不断加大财政执法力度。要按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建立法制政府的要求,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有关行政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反财政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加强调研工作。要围绕“工业兴市”战略和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围绕如何生财聚财,培植财源等工作,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到基层调查了解情况,为政府当好参谋。

六、进一步加大机关内部管理力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多深入到机关干部中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充分调动机关干部的积极性。要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对容易产生腐败和特权的科室和二级单位的教育管理,狠抓“源头治腐”。要加强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带头增收节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