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

日期:2004-09-25 来源:荆州日报

1、二十世纪中叶,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经过几十年的不懈努力和浴血奋斗,终于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的压迫和统治,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斗争的伟大胜利为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民主政权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共产党的政治是人民的政治,共产党的路线是人民的路线,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共产党执政的本质就是要让人民当家作主。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和执政本质决定了她所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以后建立人民民主政权的必然性。

3、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这一国体,决定了我国的政体即政权组织形式既根本不同于欧美式的资本主义议会制,也不同于原苏联式的苏维埃制度,只能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根据中国国情作出历史的选择。

4、一九五四年九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庄严召开。这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了一系列规定。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召开和新宪法的制定,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里程碑,标志着在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国全面确立了一个崭新的具有现代文明意义的政治制度,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是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

5、民主的根本含义是主权在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就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原则和核心内容。?

6、人大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这种选举实质是一种权力委托,即人民把自己的权力委托给自己选出的代表,由这些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权力。民主选举是人民代表大会的首要特征,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标志,它表明了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来自人民。?

7、各级人大代表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人大代表的产生和构成充分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特征。人大代表在人大工作中发挥着主体作用。宪法和法律赋予了各级人大代表出席本级人大会议的权利;依照法定程序向大会提出议案的权利;审议列入会议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的权利;参加人大会议上各项选举的权利;对代表大会各项议案表决的权利;在会议上或闭会期间对国家事务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依法对“一府两院”工作进行视察和监督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依法质询的权利;依照法定程序提出罢免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利等等。同时宪法和法律规定,人大代表应当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认真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从而保证了国家权力始终掌握在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人手中。

8、为了更有效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便于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能经常及时地讨论研究和决定国家事务中的重大问题,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人大常委会是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这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制度的又一重要特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由人民代表大会从其代表中选出,常委会对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受代表大会监督。

9、宪法赋予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对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权和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任免权;宪法还赋予了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地方性法规的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权、人事任免权;其他各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也具有法律赋予的决定权、监督权和任免权。?

10、人大及其常委会严格依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法定程序,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审议表决各项议案,形成决议、决定,从而有效地管理国家事务。凡是国家事务中的重大问题都应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集体讨论和决定,而不是由一个人或少数几个人说了算,这就使国家权力机关的决议、决定能够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

11、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必须严格按程序办事,这是民主政治最重要、最基本的要求。是不是按法定程序办事,是民主政治与专制政治的重要区别之一。没有一定的形式和程序,民主就体现不出来。程序是民主的保证,不按程序办事就会破坏民主。人大及其常委会从举行会议、提出议案到审议议案、作出决定,都有一套严格的法定形式和程序,违背了这些形式和程序,就是违法。要确保人大作出决定的民主性、科学性和权威性,必须严格按照法定形式和程序办事。

12、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向人大报告工作。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是同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各级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照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决议、决定行使职权。这些国家机关决不能脱离或者违背人民代表大会的意志而进行活动。这种立法权高于行政权、司法权的权力构架,体现了社会主义社会中人民的最高政治地位,体现了人民意志的统一性和人民民主的广泛性,从根本上保证了党的人民当家作主执政理念的实现。?

13、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决定了的事情,地方必须遵照执行,同时给地方以充分的自主权。这也是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体现。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之间不是领导关系而是法律监督、工作联系和工作指导关系。?

14、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这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既保证了少数民族群众能够充分享有行使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权力,又维护了民族的团结和国家的统一。这种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力推动了少数民族聚居区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

15、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五十年来的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国家和人民的命运息息相关。建国初到一九五七年,改革开放到现在,我们党和国家十分重视民主法制建设,人民代表大会在国家事务中发挥了较大的作用,从而保障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文革”十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遭到严重破坏。一九六六年七月以后,在长达八年多的时间内,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没有举行过一次会议,地方人大及其人民委员会被所谓临时权力机构革命委员会所取代,公检法机关被砸烂,造成了全国性的大动乱,教训非常深刻。什么时候忽视甚至丢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社会主义民主就会受到压制和破坏,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就会出现混乱,人民就会陷入痛苦和灾难。?

16、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创立的,它的发展和完善也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地位是在长期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形成的,同时也是宪法所明确规定的。我们党是执政党,党的执政地位是通过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来实现的。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根本保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党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坚持依法执政,对重大法律实施和重大事项决定进行协调,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从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有效地管理国家社会事务。?

17、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这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全局性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的执政方式经历了从主要依靠政策到既依靠政策又依靠法律的转变,现在又要进一步向既依靠政策但主要依靠法律转变。党关于国家事务的重要主张将更多地甚至将主要地通过法律形式变成国家意志。党中央一直强调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党通过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发扬民主、科学决策、依法执政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从而使党更好地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依法执政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对人大制度建设将产生深远影响。?

18、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六届二中全会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重要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国家政治力量的源泉,是我国各种国家制度的源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途径,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国家稳定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根本的是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必须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人民依法行使各项民主权利;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保证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必须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认真行使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权,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和意志凝聚起来,建设好我们的国家。我们相信,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将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展现出无比旺盛的生机和更加强大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