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4-08-28 来源:未知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2年6月26日在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市人大农村委主任委员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组长严水玲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安排,5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万伦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这次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情况,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情况,动物防疫体制和执法体系建设情况,动物防疫保障机制落实和查处违法行为的情况等。检查组重点到荆州区进行了现场检查,实地查看了荆州市盛泰畜牧养殖有限公司、荆州市峪口禽业有限公司种鸡场、孵化厂畜禽规模化养殖企业的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检查了川店镇动物防疫站建设和防疫工作情况;听取了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动物防疫工作情况汇报;召开了有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屠管办、市交通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意见和建议。下面就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工作情况及主要成效

检查组对我市动物防疫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近几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动物防疫工作,认真组织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大力开展动物防疫工作,积极推行畜禽规模化养殖,狠抓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据市畜牧局反映,2011年,全市生猪规模化养殖率达到70%,家禽规模化养殖率达到80%,畜牧业产值121.5亿元,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25.1%。部、省在我市抽检畜产品合格率连续4年保持100%。

(一)领导重视,动物防疫责任落实。市政府先后成立了荆州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和荆州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分别由市长、分管市长任指挥长,制定了《荆州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和《荆州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试行)》,成立了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防控专班。两任指挥长上任伊始就到市畜牧兽医局现场办公,研究部署动物防疫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卫生、工商、交通、公安、商务、财政、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成员单位坚持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每5年签订一次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春、秋防疫期间,县(市、区)政府与乡镇政府、县(市、区)动物防疫监督部门与派驻乡镇防疫监督人员、乡镇政府与村委会、村委会与防疫员签订了防疫责任状或防疫服务合同,从上到下,把防疫责任落到了实处。

(二)宣传广泛,执法环境不断改善。各地坚持面向领导、面向社会、面向管理对象、面向系统,大力开展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将《动物防疫法》纳入了荆州市“四五”、“五五”普法内容,请人大、政府领导视察城区屠宰场、集贸市场,出席宣传活动等形式推动全社会学习宣传。2011年9月,全市开展了《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学习宣传月活动,采取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对养殖大户、牲畜交易所、屠宰场老板、动物及动物产品运销大户,学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各地还举办动物防疫、肉品卫生检疫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以贴门神的形式,将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到千家万户。通过宣传,大大增强了各级领导的动物防疫责任意识,强化了全社会的动物防疫法制观念。

(三)体系健全,动物防疫检疫工作扎实。各地积极推进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成立了畜牧兽医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动物卫生监督所,理顺了乡镇动物防疫管理体制,在乡镇派驻人员设立了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实行防、检、监和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的统一管理,聘用建立了1118名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健全了市、县、乡、村四级疫情监控网络,建立了村级动物疫情观察报告员制度。体系的建立,为开展防疫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各地在防疫措施上,坚持抓好散养农户春秋两季强制免疫注射,加强了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市场检疫措施,逐村逐户同步实行免疫指标、免疫证、免疫档案三位一体的免疫标识管理制度。检查组在川店镇防疫站看到,防疫登记到了每家每户、每头生猪。对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派员驻场实行全程监管。在疫情控制扑灭上,各级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疫情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定期组织开展动物疫病抗原监测和免疫抗体水平监测,及时处置动物疫情, 2009年以来,全市处置了5起散发输入性重大动物疫情。在检疫把关上,全市建立了3个县级动物检疫申报中心、45个乡镇报检点、623个村级报检点,落实协检员1097人,实行了动物产地检疫准出管理制度。在荆州中心城区和县级生猪定点屠宰场、集贸市场派驻了动物检疫员,对畜禽实行了集中检疫。在超市建立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公示制度,确保病死畜禽不流向餐桌。

(四)投入增加,基础条件得到改善。市财政从2005年开始,每年在预算中安排了100万元动物防疫专项经费。各县市区也加大了投入,2011年全市县级财政共落实动物防疫专项经费492万元。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实行以钱养事之后,各地县级财政共落实履行动物防疫公益性职能工作经费202万元(2元/户)。省财政转移支付用于农村公益性职能的以奖代补资金,大多数县市区用于动物防疫工作,比例达到30%以上。全市村级动物防疫员年人均报酬达7000元以上,并为村级防疫员办理行业意外伤害团体险,参保率100%。市及县(市、区)建立了高温、低温冷库,乡镇配置了冰柜,防疫员配备了冷藏盒。全市有五个县市建立了动物疫病诊断试验室。

(五)执法有力,违法行为得到遏制。市畜牧兽医局加大执法力度,常年坚持开展兽药、饲料、“瘦肉精”违禁添加和肉品卫生专项整治,由单一查市场向查源头、打“窝点”延伸,管住病害肉。2011年,对1200余家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大型宾馆饭店、大中型餐馆、中西餐厅等重点用肉单位进行了检查,查处采购加工未经检疫动物产品案件8起,查封扣押未经检疫而无法补检的动物产品56公斤,无害化处理病死生猪2300多头,病死禽类17523只,不合格畜禽产品7.69吨。其中荆州城区无害化处理病害猪肉1100多头。同时,狠抓大案要案查处。先后查处了丫角黑窝点非法加工病死猪肉案、一饲料厂三聚氰胺案件等一批有影响的违法案件,严厉打击了违法经营行为,有效遏制了逃避检疫违法行为,杜绝了病害肉品上市销售的现象,保证了城乡居民的食肉品安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查组在肯定前段工作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宣传工作深入不够。少数地方领导对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工作的认识还不高,把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理解为畜牧兽医部门的事,工作力度不大。

二是执法保障不足。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已纳入参公管理,而市县两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没有参公和纳入财政全额预算,经费缺口大,执法手段落后,收费养人、罚款养事的局面仍未得到改观。

三是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国家对市级动物防疫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严重不足,荆州城区没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动物疫病诊断实验室,没有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的设施和动物隔离场所。

四是荆州城区牛羊检疫监管难度大。牛羊没有实行定点屠宰,肉品存在安全隐患。

三、几点建议

检查组认为,畜牧业在我市经济建设中的地位十分重要,重视畜牧业发展,做大做强畜牧业是工业兴市的题中之意。检查组建议:

(一)要进一步重视畜牧业工作。各级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大做强畜牧业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和我省动物防疫条例,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好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财政保障等问题,推动我市防疫工作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

(二)要进一步宣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各地要创新宣传形式,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提高他们的动物防疫法制观念。强化社会面的宣传,使防疫法及省防疫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人民群众配合做好防疫工作的自觉性。

(三)要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和项目支持,整合资源,加大财政投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在中心城区采取市级与两个区三方筹资的办法,解决好动物防疫诊断室、无害化处理设施、动物隔离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

(四)要进一步加强防疫工作。抓好养殖环节的强制免疫工作,强化农户散禽防疫,实行无缝隙免疫。严把检疫关,全面推行市场准入管理,对城区牛羊实行定点屠宰,加强宠物管理,加大执法力度,确保肉食品安全。

(五)要加强防疫队伍建设。切实改善防疫工作条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大力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防疫、执法、检测人员的素质,严格责任追究,提高防疫工作水平,积极推进我市防疫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