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中心城区城市绿地和水域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日期:2014-08-26 来源:未知

荆州市中心城区城市绿地和水域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2011年10月30 日 )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近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四城同创”为抓手,不断加强城市绿地和水域保护工作,积极打造“人水和谐、生态宜居”城市,中心城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下面,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中心城区城市绿地和水域保护情况。

一、关于中心城区城市绿地保护情况

绿色是城市美丽、健康的标志。近年来,市政府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抓手,坚持按照“增面积、上档次、创特色、出亮点”的要求,加大城市绿化建设投入,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绿化行动,中心城区绿地面积明显增加,园林绿化水平大幅提升。“创园”活动开展以来,中心城区共投入各类园林绿化资金6亿多元,新增城市绿地524. 3公顷,建成区绿地总量达到2333公顷,城市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由2009年的34. 8%、31. 4%、6. 64平方米提高到现在的39.78%、35.14%、 9.51平方米,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受到国家园林城市考评专家组的高度肯定。

(一)科学编制绿地保护规划。按照“城区园林化、城郊森林化、道路河渠林荫化、居住小区花园化”的思路,突出规划增绿、水乡特色、文脉传承,高标准、高起点编制完善了《荆州市绿地系统规划》、《荆州市城市绿线管制规划》、《荆州市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荆州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荆州市绿线规划》和《荆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对绿地、水域、古迹名胜等依法划定城市绿线、蓝线、紫线,形成了“三心、三带,七横、九纵,十园、百苑,水绿交融、人水和谐”的城市绿地系统布局。“三心、三带”,即古城公园、中山公园、范家渊公园三个“绿心”和荆沙河、江津路、荆沙大道西干渠三条“绿带”; “七横、九纵”,即贯穿中心城区的东方大道、南环路等16条林荫道;“十园、百苑”,即文湖公园、三国公园等12个均匀分布的综合性公园和新南门、白马井等若干城市游园。在具体组织实施中,注重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实现了规划建绿和规划护绿。

(二)精心建设园林绿化项目。按照“生态型、节约型、亲民型、功能型”的原则,采取建景显绿、见缝插绿、拆违还绿等措施,全面推进“点、线、面、环、块”有机结合的绿化项目建设。一是建设一批城市生态林和道路绿带。积极推进城市生态林建设,建成了荆沙河、古城内外环、长江大堤两侧等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生态效益的生态林景观带,形成了城郊一体的绿地系统,大幅提升了城市总体绿量。大力开展林荫路、景观路建设,实施江津路、南环路、西环路、塔桥北路、北京东路、荆南路等20多条主次干道绿化提档升级工程,栽植双排或多排行道树,补栽冠大荫浓的本地乔木2万余株。清理无树路、缺株路,新栽行道树1万多株,基本形成了一河一带、一路一景、一街一品的城市道路绿化景观。二是改造一批公园和游园。扎实开展拆违还绿工程,改造升级公园5座、游园20多座,拆除出租门面198户、出租场地196处,拆违面积达到10万平方米,补栽乡土乔灌木1万多株、草坪2. 2万平方米,公园绿地大面积增加。规划新建一批公园和游园,启动了雄楚公园、滨江公园、植物园、荆襄外河生态公园建设。三是创建一批园林式单位。深入开展100个单位庭院绿化、100个居住区绿化的“双百”达标活动,中心城区涌现出顺驰太阳城、新城国际、市五中等园林式单位(社区)170多个,单位庭院和新建居住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旧居住区改造绿地率达到25%以上。

(三)加强园林绿化日常管养。坚持“建管并重、依法治绿”,强化城市绿地网格化养护。改变了过去重绿化、轻管理的局面。一是健全管理制度。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精神,相继出台《荆州市城市绿化实施细则》、《荆州市绿线管理办法》、《关于实行城市建设项目绿色图章制度的通知》等10多个规范性文件,为园林绿化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二是严格依法管理。强化“绿线”管理,明确各类建设项目的绿地率指标,纳入规划许可证核发的前置审批事项和综合竣工验收范围。健全完善“绿色图章”制度,严把行政审批关,实行绿化一票否决制,确保绿化建设与项目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加强绿化工程项目管理,严格实行市场准入制、绿化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竣工备案制,有效保障了绿化工程建设质量。三是加强日常养护。制定《荆州市城市绿化管养考评办法》,实施日巡查、月考核、季评比和年奖惩相结合的长效考核机制。积极探索绿化管理新机制,推行“模拟市场化运作”方式,对城区部分绿地管养实行公开招标,选择绿化企业参与城市绿化管养。同时,将绿化管理纳入“门前四包”范畴,明确街办、社区居委会以及辖区单位的绿化管理职责,形成了市、区、街办、社区齐抓共管的绿化管理格局。

经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目前我市城市绿地建设和保护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也还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城市绿地建设保护资金投入不足,园林绿化建设欠账较多;绿地建设档次不高,工作不平衡,近年新增绿地多建于新城区,老城区绿地建设和改造速度仍显滞后;绿地内服务设施质量较差,无法充分满足市民需求;绿化种植水平不高,城市各类绿地在空间营造方面缺乏层次,在苗木选择方面不够多样,未能充分体现荆州特色;全民养绿、护绿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园林绿化长效管养机制也有待进一步完善,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下一步,将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不断加大中心城区城市绿地建设、保护力度。

一是修订完善城市绿地保护法规。严格执行《荆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荆州市绿线规划管制》,全面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制度。建立完善城市绿化管理法规体系,制定《荆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名木后续资源保护条例》,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养护和管理相关法规。同时,加强绿化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建绿、护绿及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制意识。

二是严格落实城市绿地保护规划。加强城市绿地规划实施管理,建立绿地建设、保护领导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绿化任务,确保城市绿化有序推进。切实维护城市绿地规划的严肃性,对擅自改变城市绿线内土地用途、占用或者破坏城市绿地的,由城市规划、园林绿化和林业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同时,严格建设工程与配套绿化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制度,凡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因建设或者其它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或改变绿地用途,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三是努力提高城市绿地建管水平。加强园林绿化行业人员科技知识普及和教育力度,加快现有人才的培养与使用,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引进人才,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提供人力保障和智力支持。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收集、整理全市绿地规划、建设、管理相关信息资料,为荆州市园林事业发展提供真实、准确、快速的信息情报和科学依据。加强城市园林植物引种驯化和栽培繁育的科学研究,扩大苗木引种数量,筹建新规划的园林苗圃和花圃,进一步丰富城市园林绿化应用树种,打造独具特色的城市绿地景观。

四是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城市绿化。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进一步拓宽投资渠道,多方筹集可用资金用于绿地建设和维护。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园林式单位创建评选”活动,进一步修订完善城市绿地认养管理办法,鼓励企事业单位、集体参与承包、建设和管理维护城市绿地,引导社区和居民个人开展庭院、阳台、屋顶、墙面绿化及绿地认养等绿化美化活动,切实改善市民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关于中心城区水域保护情况

水是生命之源。近年来,市政府按照建设“人水和谐”城市的思路,坚持把水当作城市发展的经济命脉,把提升区域水环境质量作为保障民生的重要工作,不断加强流域水环境治理,扎实推进“水系连通、生态补水、污染治理”三大工程,努力保护和改善区域水生态,影响城区居民生产、生活的水环境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城区水环境质量明显好转。目前,中心城区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达到71. 4%,污水处理率80. 01%,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其中,外河水系中长江干流荆江段全年监测结果为Ⅱ类水质,长湖水质为Ⅳ类水体。太湖港渠水质Ⅲ类水体;内河水系中护城河、荆沙河及荆襄内河等水体水质已得到较大改观,基本达到Ⅲ类景观水的标准。

(一)编制完善流域水体保护规划。先后编制完成《荆州市城市蓝线规划》、《荆州市城区饮用水源保护规划》、《荆州市城区水环境保护规划》、《荆州城区排水专项规划》、《长江岸线利用规划》、《四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等专项规划及《长湖水利综合治理规划》征求意见稿。目前,部分规划项目已陆续启动实施,有力的推动了城市水环境、水生态保护工作。

(二)全面实施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一是实施生态引水工程。2009年9月,我市正式启动生态引水工程建设,从沮漳河引水进入护城河;并计划在引江济汉工程完工后,将长江水以每秒10个流量引入护城河。通过生态补水,中心城区内河死水变成活水,护城河、荆沙河、内荆襄河、西干渠的水质得到有效改善,基本消除城区水体脏、臭、黑现象。二是实施治污截污工程。2007年以来,中心城区加大城市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力度,相继建成投运红光污水处理厂、城南污水处理厂、草市污水处理厂3座污水处理厂,新建、改造古城排水管网,配套建设了人民南路污水提升泵站和荆李路、人民路、草郊路、西环路等截污管道113公里,城市日处理污水能力达21万吨,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0%,防控污水能力有了大幅提高。三是实施河渠疏浚整治工程。近几年,相继完成西干渠26.2公里疏挖、九龙渊至新北门近4公里河段和新北门至西门段3.2公里河段疏竣护砌、护城河南段四机厂至屈原南路2.9公里清淤工程、荆沙河2.89公里整治工程和内荆襄河疏挖整治工程。实现城区内河水系水体连通,中心城区水环境得到较大改善。

(三)扎实推进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监管减排措施,每年实施一批减排项目,每年关停一批污染企业,从源头遏制工业废水污染。扎实开展小造纸、小印染、小水泥、小炼钢、小火电专项治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五小”、“三高两低”企业,坚决实行关停并转。2007年以来,中心城区关闭宏云纸业,宽宏纸业等小造纸企业5家,关闭荆州市顺风内衣厂、荆发印染厂等小印染企业14家。同时,集中开展水面及临水餐饮行业污染问题整治,先后对32家水面或临水餐馆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今年以来,已有三国宴、聚义楼等20家水面或临水餐馆关闭拆除、停业或转行经营,荆州号等5家餐馆安装了油水分离器,锦煌山庄等3家餐馆污水管改道进入城市污水管网,有效缓解了餐饮行业对我市公共水域的污染。

(四)积极开展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治理力度,先后关闭了宏云、宽宏西门分厂、佳力纸业等3家污染严重、影响水质安全的企业,并督促沿江工业企业积极建设废水治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制定《荆州市城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按照方案组织开展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及排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规建筑清查整顿,目前临江水厂、金凤水厂已关闭,城南水厂关闭工作正在推进之中。同时,完成了饮用水源保护区永久性标牌的设立工作。

应当说,近些年市政府在城市水域保护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同样也还存在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中心城区城市水域保护工作涉及部门较多,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城市水域建设保护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城区污水管网不完善,排水管网建设欠账太多;城区部分水域水质污染仍然比较严重。下一步,将以“水清城美”为目标,突出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大力开展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充分发挥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前置关口作用,严把项目环保准入关,严控“两高一资”(高能耗、高污染,资源开发过渡)项目,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开展工业废水达标治理工作,严防企业偷排、漏排超标废水。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及重点园区的环境监管,对排水量大、且有污染治理设施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加强各类环保专项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饮用水源地和公共水域保护。加大监管力度,依法对中心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各种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关闭,确保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集中开展市区餐饮服务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治理,对限期整改不达标的,一律吊销营业证照;同时,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更加严格前置条件控制新建排污餐饮单位,防止公共水域水质进一步恶化。

三是继续实施城区生态补水工程。继续抓好沮漳河引水工程,保障补水线路通畅,进一步改善护城河水体环境。抓紧筹备引江济汉渠水补水工作,将补水量提高到每秒5—10立方米,引长江水通过沙隆达广场雨水砖沟进入江津湖,经江津湖、张李渊、西干渠到豉湖渠。

四是加强中心城区重点水域保护。根据《荆州市城市蓝线规划》,拟借鉴其他城市成功经验,对长江郢都、南湖、柳林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和长湖备用水源保护区,太湖港渠、护城河、荆沙河、荆襄河、西干渠、豉湖渠,江津湖、张李家渊、范家渊等城市水域实行政府挂牌保护。

实施绿地和水域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将根据人大常委会要求和询问建议,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有效的措施,更加扎实的作风,推动城市绿地和水域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荆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