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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凯同志为荆州市监察委员会 副主任、代理主任的决定

日期:2019-04-29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李凯同志为荆州市监察委员会
副主任、代理主任的决定

(2019年4月29日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调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
李凯同志为荆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李凯简历
 
1985.09--1986.09  河南新乡医学院学习
1986.09--1989.07  华中师范大学政治系学习
1989.07--1989.11  河南农业大学学生处工作
1989.11--1992.09  河南新乡医学院学生工作部、党委宣传部工作
1992.09--1995.07  华中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1995.07--1996.07  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处书记员
1996.07--1999.05  省人民检察院起诉处副主任科员、助理检察员
1999.05--2000.12  省人民检察院起诉处主任科员、助理检察员
(其间:2000.02-2000.04省直机关工委党校培训班学习)
2000.12--2001.09  省人民检察院起诉处副处级检察员
2001.09--2006.05  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副处长、检察员
(其间:2001.04-2002.04参加省直机关驻恩施市农村小康工作队任队长,2003.09-2006.06华中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
2006.05--2006.11  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检察员
2006.11--2010.04  省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检察员(正处)
2010.04--2011.12  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二处处长、检察员
2011.12--2015.01  省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处长、检察员
(其间:2013.11-2014.01参加省行政学院处级干部进修班培训)
2015.01--2015.02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
2015.02--2016.05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
2016.05--2018.02  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监察厅第七纪检监察室主任(副厅长级)
2018.02--2019.04  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监察委员会第七审查调查室主任(副厅长级)
2019.04--         荆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副主任、代理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