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7日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免去:
高贻柏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超美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朱圣军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