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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锡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日期:2014-07-29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中级人民法院:

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6年4月28日通过任免名单如下:

任命:

吴锡敦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吴锡敦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郑诗云、田正方、易德恩、陈本华、周爱玉、毛先珍、吕学勤、鲁厚珍、李国运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登文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江北农场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