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唐玉芳等辞去省十一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议

日期:2014-08-26 来源:未知

关于接受唐玉芳等辞去省十一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议

(2011年8月30日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选举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和唐玉芳、杨俊苹的辞职请求,经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接受唐玉芳、杨俊苹辞去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