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唐玉芳等辞去省十一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议案

日期:2014-08-26 来源:未知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选举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和唐玉芳、杨俊苹的辞职请求,经主任会议研究,拟接受唐玉芳、杨俊苹辞去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现提请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决定。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