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呈贺洪文

日期:2014-08-26 来源:未知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今年二月十六日,在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上,选举我担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两个月后,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常委会决定我担任市文化局局长,真切地感受了代表和常委会的信任,也深感工作责任重大。

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是人大代表应当履行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零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向常委会提出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书面辞呈,请审议、接受。

贺 洪 文

2011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