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荆州市直2011年部门预算草案及编制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4-08-26 来源:未知

关于荆州市直2011年部门预算草案及编制情况的报告

——2011年4月15日在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

荆州市财政局局长张端方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会议提出荆州市直2011年部门预算草案及编制情况的报告,请市人大常委会对荆州市直2011年部门预算草案予以审查批准。

一、编制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2011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全省、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培育大产业、构筑大交通、建设大城市”发展战略,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进一步落实“稳增长、调结构、控物价、惠民生”的宏观调控措施。依法组织收入,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财力,发挥综合财政效益;着力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大对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促进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增收节支、统筹兼顾的方针,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部门预算的编制符合《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并在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能范围内编制。收入合法合规,部门组织的收入按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测算。各项支出遵守现行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

2、真实性原则。机构、编制、人员、资产等基础数据资料按实际情况填报;各项收入预算结合近几年实际取得的收入并考虑增减收因素测算;支出按规定的标准,结合近几年实际支出情况核定。

3、完整性原则。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财务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对单位的预算内、外各项财政资金和其他收入,统一管理,统筹安排。

4、优先保障原则。市级支出预算的安排顺序,一是确保工资支出和国家政权机关正常运转需要;二是力保社会保障支出和科技、教育、支农等政策性投入;三是优先安排债务还款,统筹安排政府还贷资金;四是根据财力安排其他事业发展的重点项目。

5、激励性原则。鼓励预算单位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和专项资金,对已争取的项目资金和专项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经审批后用于支持部门发展事业。

6、讲究绩效原则。对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追踪问效,并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结果和重点项目完成情况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7、全面监督原则。部门预算的编制与执行工作,接受人大审查、询问和质询监督,接受审计监督,接受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后的社会监督。

二、2011年部门预算安排

(一)部门预算人数

2011年,市直86部门286家行政事业单位定编人数22787人,比上年增加538人,单位实有人数27729人,比上年增加640人,其中:在职人数19284人,离退休7411人,其他人员1034人,分别增加323人、232人和85人。

(二)部门预算收入

市直2011年部门预算收入由财政补助收入、非税收入及其他收入组成,其编制口径如下:

1、财政补助收入编制口径:

(1)财政经常性补助收入

实行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一至四类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门核定的财政供养人数,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核批的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以及规定的公用经费、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财政负担标准,用非税收入抵顶安排公用经费后安排的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预算单位按2010年财政预算安排数,考虑以下因素安排:

①工资改革增资补助:编制2010年预算以后完成工改的,按组织、人事部门核批的工改方案,由财政根据财力情况核定补助数。

②医疗费:有少量收入的事业单位按每人每年财政负担500元;有收入的事业单位按每人每年财政负担200元,市直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视同有收入的事业单位每人每年财政负担200元。

(2)小车经费:按2011年财政供养车辆每车年25000元,市(厅)级领导用车每辆年50000元安排。

(3)会议费:按《荆州市直会议费管理办法》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的规定,一、二类会议经费由财政定额负担,三类会议由组织召开会议的单位自行承担。

(4)专项经费:根据中省财政政策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文件、会议纪要等有关规定考虑市级财政承受能力安排。

(5)由部门负责组织征收的排污费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等,纳入本单位部门预算管理,同步编制收入计划。

2、非税收入及其他收入测算口径:

非税收入及其他收入按2010年财政核定数,考虑二方面因素安排:一是政策增减变化因素,如收费项目取消、标准提高或降低、收费环境变化等;二是以单位经常性实际收入为基础,剔除省市拨入专项收入、一次性资产处置收入等因素。

市直部门预算收入2011年安排503956万元,比2010年预算306510万元增加197446 万元,增长64.42%。其中:

1、财政补助收入:2011年安排169722万元,比2010年预算112392万元增加57330万元,增长51.01%,其中:经费拨款163530万元,比2010年预算103667万元增加59863万元,增长57.74%,增长主要原因是省财政提前通知转移支付资金40450万元列补助收入,剔除这一不可比因素,实际增长18.72%。办案经费安排6192万元,比2010年预算安排数增加901万元,增长17.72%。

2、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110400万元,比2010年预算3370万元增加107030万元,增长31.8倍。

3、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收入8407万元,比2010年预算1500万元增加6907万元,增长5.6倍。

4、预算外资金收入:2011年安排47804万元,比2010年预算62550万元下降14746万元, 下降23.57 %。下降主要原因是部分行政性收费纳入预算内管理。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011年安排143985万元,比2010年预算增加30387万元,增长26.75%。

6、其他收入:包括赞助、捐赠收入、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等2011年安排6079万元,比2010年预算增加365万元,增长6.39%。

7、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2011年安排10491 万元,比2010年预算6531万元增加3960万元,增长60.63 %。

8、上年结转:2011年为7068万元,比2010年增加1342万元, 增长23.43%。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市直2011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503956万元,比2010年预算306510万元增加197446万元,增长64.42%。

1、基本支出: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三部分。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工资和津补贴按组织和人事部门核批数计算,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的比例计算。日常公用支出部分,按单位分类定额核定。2011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228161万元,占总支出的45.27%,比2010年预算198406万元增加29755万元,增长14.99%。

工资福利支出安排99467万元,比2010年增长15%。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抚恤救济费等)安排21233万元,比2010年增长1.26%。

日常公用支出安排107461万元,比2010年增长18.32%。

(1)一、二、三、四、五类所对应单位在职人员日常公用支出,按不高于分类定额标准安排。其中:一类人年12000元,二类市公安局人年27600元、市检察院和法院人年26000元、市司法局人年21000元,三类人年8000元,四类人年6000元,五类人年7000元。

(2)各类学校按不高于分类定额标准安排。其中:大学生年平1800元、中专技校学生年平1200元、高中生年平1000元、初中生年平600元、小学生年平360元、幼儿生年平800元。

(3)医院公用经费:由各单位按实际情况安排。

(4)离退休人员日常公用支出按不高于分项定额标准安排:

离休人员特需经费人年平500元;公用经费人年平1500元;

退休人员特需经费厅级人年平300元;公用经费厅级人年平700元、处级人年平350元、科级及以下人年平250元。

(5)小车经费:财政供养车辆按财政补助口径安排。单位自行负担的车辆按年车不高于25000元标准在公用经费定额内安排。

(6)工会经费:按基本工资的2%安排。

2、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发生的支出。根据各单位的项目申报,经过财政投资评审专班审核,结合财政和单位财力情况,在安排政府债务还贷准备金后核定。2011年部门预算安排项目支出257475万元,占总支出的51.09%,比2010年108044万元增加149431万元,增长138.31%。剔除新增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和省财政提前通知转移支付资金安排项目支出的不可比因素,实际增长3.22%。

按项目类别划分:基本建设项目11780万元,专项项目153030万元,购置项目10193万元,修缮项目3286万元,会议项目538万元,其他项目78648万元。

按资金来源划分: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10682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5987万元,预算外资金18078万元,专项资金5873万元,专项资金91949万元,办案费388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9083万元,其他收入225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266万元,上年结转6320万元,其他资金960万元。

3、其他支出18320万元: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支出16869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657万元,上缴上级支出718万元,结转下年支出76万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

2011年,市直209家行政事业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193万元,比2010年增加22111万元,增长122.28%,主要是医院等事业单位的资产购置纳入政府采购。按资金来源划分,财政拨款4152万元,预算外资金865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537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020万元,其他资金类6992万元。

(五)201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主要特点

1、部门预算编制更全面、更完整。纳入部门预算的单位更全面,2011年将交通系统全部纳入,预算单位增加8家,另将与财政有供养关系但未纳入部门预算的11家单位一并纳入。纳入部门预算的收支更完整,2011年部门预算收支编制口径与2010年相比变化较大,收支规模大幅增加,主要因素:一是政府性基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由3870万元增加到109320万元,增加额为105450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增加995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增加6000万元;二是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收入大幅增加,由1500万元增加到11000万元,增加额为9500万元;三是省财政提前通知转移支付纳入部门预算40450万元。

2、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与部门预算编制相结合,各项财政改革同步推进。借助部门预算编制大平台,各项财政改革协调推进,形成合力,改变过去各自为战的格局,达到事半功倍效果。部门预算编制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相结合,从资产配置入手,解决资产闲置、浪费或低效使用问题,缓解预算单位之间资产配置苦乐不均的矛盾。2011年凡属于固定资产购置的项目,按照中省文件要求,预算单位编制新增资产购置计划,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编报。部门预算编制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相结合,凡属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必须全额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同步编制部门预算支出计划。

3、项目支出评审范围进一步扩大,更加规范合理。2011年在继续完善项目库建设基础上,扩大评审范围,强调评审的规范性、合理性。市直一至四类预算单位的项目支出,由注册会计师、造价师和网络专家等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严格评审,五至八类预算单位的项目支出,由业务科室进行审核。在项目的确定上,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重点保障了社会保障、科技、教育、支农等政策性投入,统筹安排政府还贷准备金和世行贷款。对确属部门工作需要和发展重点的项目优先支持或增列,对立项依据不足或申报金额过大的项目进行了压减,对一些行政成本运行过高、与经济民生联系不紧密的项目进行了压缩或取消。市直88家预算单位申报2011年项目支出预算726项,申报金额36158万元,经评审,审定项目621项,审定金额29974万元,审减6184万元,审减率17.1%。

4、政府债务偿还机制进一步健全。建立健全政府偿贷准备金制度,继续加强政府债务管理。2011年,在争取财政部、省财政厅豁免我市各种债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促进科学理财,一是财政预算内安排偿债资金9000万元,比2010年增加4000万元;二是按部门预算标准安排各单位基本支出后,从单位非税收入中统筹一部分(有法定专门用途或政府安排有专门用途的非税收入不予统筹)用于偿还政府债务。其中:公务员管理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按30%统筹,其他单位按20%统筹(对从事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学校、幼儿园、医院和福利院不予统筹,对于高中、中专和大学暂不考虑统筹)。根据各单位上报的非税收入及基本支出情况,今年对各单位统筹的还贷准备金为1179万元。三是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加大债务催收力度。

5、惠民生、促发展的力度进一步增强。市财政部门将改善和提高事业单位经费保障力度,加大对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投入作为2011年预算安排的重点,预留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资金7767万元,用于预发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和缓解事业单位财政投入不足的矛盾。安排1200万元兑现市直国有困难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新增社会保障资金961万元,用于做实个人养老金账户和关停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费。进一步加大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扶持力度,一是安排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二是安排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三是提高对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的投入;四是为争取国家资金,增加项目前期费用预算。

三、创新管理,科学理财,努力完成2011年部门预算

(一)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完成部门预算收入任务

部门预算收入任务的完成是保证部门预算工作顺利实施的前提条件。2011年要积极做好税收收入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加强收入分析和入库进度监管,确保完成部门预算中财政对单位的补助收入。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规范收缴程序,实施动态监控,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确保部门非税收入计划实现。完善收入考核办法,结合部门的人财物管理职能,统筹考核部门收入完成情况,用税收理念强化对非税收入的管理,为部门预算平稳运行提供财力保证。

(二)强化支出管理,不断提高部门预算的约束力

2011年要更加严格的管理部门预算支出,一方面优先安排干部教师工资、津补贴、机关正常运转以及涉及民生工作的资金;优先保证稳增长、促发展的支出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另一方面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严格控减行政支出的通知》规定,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辆购置、因公出国出境活动、公务接待等费用开支,把有限的财政资源用在稳增长、惠民生、保稳定的关键领域;将支出规模严格控制在经市人大批准的部门预算范围内,非经规定程序批准,不得调整部门预算。

(三)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强化预算执行分析,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加强收入预测分析,完善财税库协调机制,规范税收征缴入库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规范非税收入收缴入库管理,强化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监管。进一步改善收入结构,提高收入质量;二是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项目评审制度;三是创新管理机制,全面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充分发挥财政监察派驻主任职能作用,强化事前和事中监督,促进监督与管理的有机融合。不断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健全财政资金绩效考核和跟踪问效制度,把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到改进预算管理和以后年度预算编制中。进一步强化偿债责任,加大争取债务豁免工作力度,防范债务风险。

(四)完善预算编制体系,增强政府调控能力

2011年,市财政部门要按照构建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有机衔接的综合财政预算体系的管理要求,加大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编制管理力度,将各项政府性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以增强政府调控能力。做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做到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应收尽收,应编尽编。做好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工作,将土地出让金收入等政府性基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接受市人大审查和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城建资金收支预算编制工作,集中资金搞好城市建设和维护。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工作,逐步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额纳入预算管理。

(五)稳步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努力打造阳光财政

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精神,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预算信息公开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做好政府收支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将本级人大审查批准的政府收支预算和决算报告主动向社会公开;二是稳步推进部门预算信息公开,以部门预算单位为责任主体,通过政府和部门的门户网站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信息;三是做好涉及民生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让纳税人创造的社会财富在有效地监督机制下合理分配运行,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2011年是“十二五”计划的开局之年,市财政部门将按照公共财政管理要求,不断完善部门预算的编制管理工作,着力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尽力缩小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收入差距,努力落实个人政策待遇,保障各部门工作正常运行,重点保障重点部门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为荆州各项经济事业的和谐稳定发展做出最大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