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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日期:2020-12-24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12月24日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月12日在荆州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荆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荆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审查和批准荆州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荆州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市直预算;听取和审议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事项;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