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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荆州市中心城区城市绿地和

日期:2014-07-29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荆州市中心城区城市绿地和水域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题询问。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建设“人水和谐、生态宜居”城市的奋斗目标,不断加大中心城区城市绿地与水域的建设和保护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体制机制不顺、资金投入不足、保护标准不高、绿线蓝线(以下简称“两线”)管制不够到位等问题。为促进中心城区城市绿地与水域保护工作,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进一步提高对城市绿地和水域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城市绿地和水域的保护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对于改善人居环境,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具有重要意义,必须增强做好城市绿地与水域保护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进一步加大城乡规划法、水法、水污染防治法、城市绿线和蓝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落实力度,不断增强市民的绿地和水域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城市绿地和水域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进一步依法完善并严格执行城市绿地与水域专项规划。依据已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尽快组织修编长湖、庙湖、海子湖、外荆襄河湿地公园、白水滩湿地公园等大型生态绿地、水域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将“两线”确定的保护范围及界限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重要内容,理清“两线”范围内的土地权属,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侵占和破坏城市绿地、水域的违法行为,切实做到严格审查报批,严格规划执行,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两线”规划得到认真落实。

三、进一步理顺城市绿地与水域保护的体制机制。积极探索,深化改革,加快建立科学合理、运转高效的城市绿地和水域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城市绿地和水域保护的长效机制,着力提升城市绿地和水域的管护水平,形成政府加强领导、统筹协调,部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根据城市绿地、水域扩面增量和提升管护标准的实际,加大中心城区城市绿地、水域保护资金的投入和监管力度。

四、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水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加大中心城区及周边水体的疏浚力度,贯通城市水系,继续实施生态引水工程,扩大城市水环境容量,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加强市政管网设施建设,完善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严格控制水上及水域周边餐饮行业对水体的污染;严格环保准入制度,督促工业企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切实控制工业污染,不断改善中心城区的水体质量。

五、进一步加大重要城市绿地与水域保护的力度。市人大常委会对中心城区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的重要城市绿地和水域,适时分批作出决定,由市人民政府挂牌保护,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市民监督。对挂牌保护的重要城市绿地和水域,要登记建档,划定界限,设置保护标志,落实管理单位,建立严格的保护责任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改作他用或造成污染。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占用或改作他用的,必须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按照“占一补一,先补后占”的原则实施。对城市水体造成重大污染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格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 冬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