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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动全市文化旅游资源整合开发的决议

日期:2014-07-29 来源:

根据荆州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的决定,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审议了市人大代表在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荆州文化旅游资源进行整合开发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会议认为,议案反映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迫切愿望,符合“建设文化楚都,培育文化旅游大产业”的发展要求,有利于推动我市科学发展。近几年,虽然我市文化旅游工作有了新的进步,文化旅游产业有了新的发展,但还存在主导不够、合力不强,体制不顺、机制不活,产品不精、开发滞后等问题。为进一步推动资源整合开发,促进我市文化旅游产业跨越发展,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市上下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正视问题,统一思想、增强信心,充分认识加快文化旅游发展的重大意义。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组建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督办落实,统筹协调好全市文化旅游资源整合开发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一系列文件精神,适时研究出台力度更大、优惠更多的政策措施,为我市文化旅游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创新体制机制。积极借鉴外地成功经验,深化改革,大胆实践,加快建立科学合理、运转高效的文化旅游管理体制;努力探索文化旅游资源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三权分离”的新模式,逐步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开发经营、投资融资、人才培育、宣传推介和利益分配机制。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发挥好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特别是招商引资力度,做大做强荆州文化旅游投资开发公司,将其打造成我市文化旅游产业投融资的主力平台;专业人才的引进、培育和使用上,要有优惠政策,要营造宽松环境,以适应我市文化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三、加强产品开发。要立足我市文化旅游资源的优势和特色,高起点、高标准的做好规划,大视野、大手笔的做好策划。要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开发的科学性和有序性。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中心城区以楚文化、三国文化为核心,洪湖、监利以红色生态文化为核心,松滋、公安、石首以水文化为核心,加快建设一批精品景点景区,改造升级一批现有景点景区,努力构建“龙头带动、核心支撑、线路统筹、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四、加快项目建设。抢抓部省共建南方大遗址保护荆州片区、我省实施“两圈一带”战略等重大机遇,强力推进正在进行中的荆州古城保护、市文保中心、关公文化园、楚纪南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八岭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熊家冢遗址博物馆、洪湖岸边是家乡等一批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建设,这是加快文化旅游发展的具体突破点。项目实施中,要实行专班跟踪服务,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文化旅游项目早日建成受益。

五、完善产业体系。按照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要素,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切实加强市场管理,规范行业服务行为。重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组建专业团队深入挖掘文化内涵,使我市深厚的文化底蕴产品化、有形化。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餐饮住宿、购物娱乐、旅游交通、旅游服务、旅游商品生产等文化旅游配套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加强旅游公共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我市文化旅游产业的整体水平和竞争实力。

                       (责任编辑 冬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