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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组荆州

日期:2014-07-29 来源:本网

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重组荆州长江公路大桥债务项目贷款列入市财政预算的议案》。会议同意这个议案,同意荆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荆州市分行贷款8.06亿元,同意大桥收费收入剔除正常支出后部分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市政府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安排,逐年拨付给该公司,由该公司偿还贷款本息。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对贷款资金及大桥营运、偿债情况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财政、市审计等部门对其进行全程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对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要进行跟踪监督。

                      (责任编辑 云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