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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2014-07-29 来源:本网
荆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新明所作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大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为保障我市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及“工业兴市”战略的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司法为民,严格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全面加强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工作,加大审判监督和执行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法院改革,积极推行执法“两制”,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为推进依法治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