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接受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

日期:2014-07-29 来源:本网
荆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及杨必政、熊绍发同志的辞职请求,决定:

接受杨必政、熊绍发辞去荆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