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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市人民政府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申请国家开发银

日期:2014-07-29 来源:本网
荆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申请国家开发银行政府信用贷款的议案》。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申请国家开发银行政府信用贷款,进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是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功能,加快实施“工业兴市”战略的需要,有利于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为此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同意市人民政府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政府信用贷款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二、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做好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争取工作和贷款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按计划实现贷款目标。
  三、市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项目的论证、审定和规划、设计工作,严格实行建设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和监理制,认真组织工程项目的实施,确保工程质量。
  四、切实加强贷款资金使用的管理。市人民政府要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严格管好用好贷款资金,保证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地发挥贷款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增强信用意识,规避贷款风险,确保贷款按计划如期偿还。市人民政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还贷计划,保证如期还款。
  六、市人民政府要对贷款资金使用情况实行跟踪审计,并每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资金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