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日期:2014-08-26 来源:未知

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1年2月14日在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林成

各位代表:

我受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本届任期内所做的主要工作,请予审议。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荆州市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延长一年。过去的六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进展的六年,是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积极推进的六年,是我市人大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取得新成绩的六年。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在中共荆州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为契机,解放思想,务实进取,服务大局,关注民生,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各项工作在历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奠定的基础上有了新的进步,为推进我市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和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履行监督职能

常委会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工作思路,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六年来,听取和审议市“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02个,编发专题审议意见82期,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查78次。

1.把推进经济建设作为监督工作的出发点。为促进“工业兴市”战略的深入实施,常委会于2005年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情况的报告,提出了科学规划园区,加强园区软硬环境建设,重视园区土地利用,理顺开发区和所在地政府关系等建议;围绕工业经济发展,六年来先后对中小企业发展、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市级债务资金使用、节能减排等工作进行了视察、调查或检查,听取和审议了相关工作报告。为促进我市新农村建设,常委会于2008年听取和审议了我市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加大规划编制力度,着力培植主导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加快生产方式变革,切实增加农民收入等建议;围绕“三农”工作,六年来先后视察和调查了农村土地承包、农田水利建设、血吸虫病防治、水产业发展、基本农田保护等工作情况,听取和审议了相关工作报告。为促进“十一五”规划的全面实施,常委会根据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的规定,于2009年听取和审议了“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情况的报告,提出了抢抓省委、省政府实施“两圈一带”战略等重大机遇,加大向上争取项目和招商引资力度,坚持“工业兴市”战略不动摇,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强化节能减排,全面推动惠民工程建设等建议,为我市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做出了应有贡献。

2.把促进民生改善作为监督工作的着力点。社保、教育和信访工作事关民权保障、民生改善、民利维护。常委会连续六年听取和审议了上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和当年收支安排情况的报告,提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社保政策,加大社保基金征收和财政投入力度,扩大社保覆盖面,加强社保基金收支监管等建议。目前,我市社保基金运行进一步规范,社保体系进一步健全,社保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常委会先后三次将教育工作列入审议议题,针对我市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城乡发展不平衡、财政投入不足,中心城区高中教育体制不顺、环境不优,民办教育发展不够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提升义务教育整体质量、发展中心城区高中教育、满足社会对教育的多元需求做出了积极努力。常委会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分别于2005年和2010年召开全市人大信访工作会议,总结经验、部署工作。坚持主任会议成员信访接待、信访联席会议和信息月报等制度,加大对重大、疑难、紧急信访事项的协调处理和信访件的交办、转办、督办力度,扎实开展“四访促和谐”活动,督促有关部门依法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实际问题。六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1991件次,来访12346人次。常委会有计划、有选择地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保、城建、交通、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安全饮水、公共医药卫生、住房保障、扶贫开发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工作开展监督,更加注重解决好民生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3.把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改革促发展,开放兴荆州。六年来,常委会高度关注我市重要领域的改革和“开放先导”战略的实施。为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从2005年开始,在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提前介入、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常委会督促市政府逐步将市直所有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截至2010年,先后选择市发改委、科技局等15个部门作为改革试点,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有力推动了市直部门预算改革。实行城市资本营运体制改革,是加快城市建设步伐的关键。常委会多次对市城投公司财政性资金营运、建设重点项目投资运行等情况进行视察、调研,提出要科学把握城投发展方向、强化土地一级市场垄断、拓展多元化投融资渠道等建议,促进了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的改革,推动了荆州中心城区的建设。为强力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常委会两次听取和审议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认识,加大经济发展环境整治力度,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长效机制等建议,促进了我市开放开发环境的改善。对开发园区建设、对外事务和引智引资、台胞投资保护、归侨侨眷权益保护等工作加强了监督,为我市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开放格局,提升发展竞争力、增强发展内动力、提高发展辐射力,树立开放开发形象,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4. 把保障法律法规实施作为监督工作的切入点。法律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关键。常委会三次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等建议,推进了我市“四五”、“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的深入开展。六年来,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行政执法工作,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农业法、劳动合同法、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等18部法律法规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民事审判工作,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和强化法律监督情况的报告。检查了产品质量法、电力法、防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看守所条例等19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视察和调查了森林法、价格法、城市规划法、传染病防治法、省旅游条例等14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一步促进了市“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没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开展法律监督的主要手段。常委会依据监督法的规定,于2007年启动了这项工作。四年来共备案规范性文件123件,向省人大常委会上报备案15件,基本做到了应备必备、应报尽报。

六年来,常委会为了提高监督工作实效,在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上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在预算监督工作中,常委会大力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开展审计,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2008年,常委会作出了《关于确定市级预算超收(支)调整比例的决定》,进一步完善了预算变更和财政支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预算执行更加规范。在开展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工作中,突出抓好事前广泛宣传发动、事中力求上下联动、事后提出建议意见“三个环节”,坚持普查与抽查、明察与暗访、自查自纠与重点督办、初次监督与跟踪监督、人大监督与社会监督“五个结合”,取得了较好效果。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中,严格执行无记名票决制度,有效增强了审查监督的权威性。本届常委会先后否决了市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贯彻实施城市规划法、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情况等3个报告,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狠抓整改督办,促进了有关问题的解决和落实。常委会再次审议时,肯定了整改成效,通过了报告。

二、以促进科学发展为主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六年来,常委会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按照“打基础、管长远,议大事、专而精”的工作思路,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先后作出决议决定41个,其中,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作出的决议决定17个。

1. 注重决议决定的科学性。常委会牢牢把握“广泛调研、反复论证、充分讨论、慎重决定”四个环节,确保决议决定质量。市人大代表在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大旅游开发力度促进经济发展的议案》后,常委会三次组织代表对中心城区15个旅游景点进行实地考察,组成两个调研组赴各县(市)开展专题调研,通过听取汇报、查看现场、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认证,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向常委会会议提交了内容翔实、分析透彻、建议具体的调研报告。常委会会议经过认真讨论,采纳了报告中关于强化政府主导作用、科学制定旅游发展规划、创新资金投入体制、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加强综合执法和管理等建议,通过了相关决议。

2.注重决议决定的时效性。常委会始终把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作为行使决定权的重点之一,适时就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分配、纺织印染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建设等多个重大事项作出了决议。2009年,为抢抓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这一重大机遇,主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及时对市政府提出的关于省政府债券转贷、荆州长江公路大桥债务项目重组、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沪汉蓉高速铁路荆州站片区市政配套项目建设、荆沙大道道路工程项目建设、湖北(深圳)荆州电子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沪汉蓉高速铁路荆州站片区农民安置房项目委托代建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作出相关决议,促进了一批重大项目顺利推进。

3.注重决议决定的针对性。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财政监管的难点之一。针对市直非税收入管理中存在的监管不够规范、政府调控力度较弱等问题,常委会充分调研后,作出了《关于加强荆州市市直非税收入监管的决议》。市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强化非税收入依法规范管理,充分发挥了非税收入的使用效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商业银行在整个金融体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针对荆州市商业银行累计亏损严重,面临摘牌退市风险的情况,为帮助其摆脱困境,进一步增强地方金融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常委会及时作出了《关于同意国家开发银行参与重组荆州市商业银行的决议》,为妥善解决这一影响地方金融安全的重大问题,营造我市良好的金融投资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4.注重决议决定的系统性。水是生命之源。随着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人口的不断增长,我市区域内水环境污染日益严重,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人大代表也多次在市人大会议上提出相关议案和建议。常委会根据代表提出的议案,在深入调查、认真分析的基础上,从2005年开始,连续作出《关于加强洪湖湿地保护的决议》、《关于加快荆州古城护城河污水治理步伐的决议》、《关于加强四湖流域(荆州市区域)水污染综合治理的决议》。这3个决议都涉及水污染治理,形成了一个既相对独立、又相互关联的体系,为改善我市水环境,推进“人水和谐城市”建设,提升荆州城市形象,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年来,常委会为了提高决议决定实效,对决议决定落实情况加强了跟踪监督。《关于加快荆州古城护城河污水治理步伐的决议》作出后,连续多年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进行视察和调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决议意见,科学制定护城河综合治理方案,通过分年度实施整治两岸环境、清疏河床、砌筑驳岸、疏通水系、兴建城南5万吨和草市3万吨污水处理厂等治理计划,护城河水质及周边环境开始改善。旅游开发、洪湖湿地保护和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等工作也取得较大进展。市政府通过大力推进旅游景区整顿和项目开发工作,加大旅游招商引资和宣传推介力度,促进荆州由人文资源大市向文化旅游强市的转变;通过进一步强化领导,组建洪湖湿地保护机构,加大围栏拆除、渔民安置和综合规划力度,使湿地生态得到了较好保护与恢复;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专项治理工程,使四湖流域综合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做好选举任免工作

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本届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先后组织、协调、指导开展了三次人大代表选举。2006年县乡两级人大同步换届选举,在我市选举工作历史上是第一次。常委会高度重视,报请市委转发了关于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若干意见,成立选举办公室,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及时研究解决选举各阶段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了各地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序进行。2008年,认真组织开展省人大代表选举,在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李鸿忠等65人顺利当选为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去年底举行的市四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是选举法修订后我市进行的第一次选举。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在市委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的原则,确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指导县(市、区)依照新修订的选举法,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提名代表候选人时,充分考虑广泛性、先进性和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坚持差额选举原则,严格执行“各政党、人民团体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不得超过选举单位应选代表的名额”和“公民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无隶属关系的行政区域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规定。新选出的市四届人大代表结构进一步优化,素质进一步提高,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少数民族在代表中的比例明显增加。

人事任免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直接影响地方国家机关的有序、有力、有效运转。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六年来,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15人次。其中,任命209人次,免职106人次。接受辞职19人,撤职2人。任免前,注重加强与市委组织部门、市“一府两院”沟通和交流,及时掌握人事动态。通过严格执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职资格审查、供职发言和现场颁发任命书等制度,强化任前监督,有效增强了拟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人大意识。任命后,注重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等活动中把人事监督与工作监督相结合,并通过在常委会公报上刊登供职报告、书面报送年度述职报告等方式,强化任后监督,不断增强了任命人员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

四、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不断完善代表工作机制,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代表工作迈上新台阶。

1.认真督办代表建议,支持代表依法履职。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批评、建议和意见,是落实代表监督权的重要手段。常委会从三个关键环节入手,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了有力支持。一是把握好建议提出环节。常委会在市人大会议召开前,向各县(市、区)专门下发《关于组织代表集中视察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准备工作的通知》,提出组织好市人大代表视察和调研活动等要求,为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做好准备;人大会议召开时,印发专门文件进一步明确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注意事项。这些举措的实施,使代表议案、建议的质量逐年得到提高。二是把握好建议交办环节。本届以来,代表在市人大会议及闭会期间共提出议案、建议1000余件。在有关工作机构对这些议案、建议及时进行归纳整理、综合分析、科学分类后,常委会与市“一府两院”联合召开专题会议现场交办,提出办理时限和目标要求,为办理工作打好基础。三是把握好建议督办环节。及时召开现场督办会、办理汇报会、部门协调会和代表见面会,采取上门督办承办大户、突出督办重点建议、跟踪督办热点问题、现场督办难点问题等措施强化督办,落实率较届初上升了20个百分点。主任会议每年经过认真调研、讨论、筛选,确定10件左右代表反映比较集中、市民普遍关注的建议作为重点督办建议,促进了诸如城区小街巷改造、打击非法传销、群众饮水困难、晚血病人救治、农场用电同网同价等一批事关民生的突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对需跨年度办理的建议,与当年交办的建议同部署、同督办。通过2008年、2009年对东方大道交通安全问题进行跟踪督办,事故率明显降低,主任会议又于去年底专门研究后,发函要求市政府巩固前期成果,继续加强整治,切实解决隐患。荆州古城旱厕改造问题,经过三年的连续督办,67座旱厕已经全部按旅游公厕的标准改建并通过验收。

2.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促进代表依法履职。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是会议期间工作的基础和延伸。常委会通过加强组织指导,提高代表活动质量,进一步促进了代表依法履职。一是规范代表小组活动。届初,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以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为依托,将中心城区的100多名省市两级人大代表划分为7个代表小组,明确了召集人,建立和完善了学习、活动等制度。代表小组先后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血吸虫和传染病防治、侨务、文物保护、水污染防治等工作进行了视察、调查和检查。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将本区域内的市人大代表与本级人大代表混编为代表小组,定期开展活动,为代表履职搭建了平台。二是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和专委会工作的参与。先后有60余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专委会视察、调查和检查活动的代表达1200余人次。三是组织在荆的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开展活动。每年组织开展1-2次集中视察和调研,先后形成20余篇报告上报省人大常委会,为有关工作提供了决策参考。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还为中心城区的省人大代表建立了“代表之家”,使10余名省人大代表有了活动阵地。四是支持代表参加社会监督活动。积极推荐200多名代表担任行风政风评议员、行风政风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进一步提高了代表的影响力。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100多名省、市人大代表参加了有关单位的学习和评议。

3.不断强化服务措施,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完善服务保障机制是代表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发挥代表作用的必要保证。常委会注重加强服务协调,为代表更好地依法履职创造了条件。一是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坚持每年召开一次政情通报会,通报市“一府两院”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从2007年开始,改革会议组织形式,采用电视电话会议的方式,使更多基层代表能就地参会,既降低了会议成本,又扩大了代表参会面。坚持为代表赠订《中国人大》杂志,分发常委会公报,联系有关工作机构定期寄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及法院、检察院有关工作资料,让代表及时了解市情政情和人大工作情况。二是加大代表培训力度。从2005年开始,连续三年在市人大会议期间,邀请专家为代表讲授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2006年和2007年,分期对全体市人大代表进行集中培训,系统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和人大制度的相关知识;2008年,组织我市65名省人大代表分5批参加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培训。通过各种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代表履职意识和能力。三是密切与代表的联系。通过信件、电话、网络等方式,畅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表达渠道。妥善处理代表来信来访,努力实现代表的合法诉求。坚持每年开展“联系代表月”活动,常委会组成人员六年来共走访人大代表779人次,慰问有特殊困难的代表160余人次,收集整理意见和建议230余条,均交有关部门办理和回复。

五、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六年来,常委会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始终把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提高。

1.能力建设有新进步。通过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通过举办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大型专题辅导讲座,坚持常委会会议法制讲座和机关周四学习日制度,开展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新任领导和人大机关干部业务培训,编发半月一期的《人大工作参阅》等学习资料,选派人员赴全国、省人大和省委、市委党校进修,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周末课堂”和网上在线学习等方式,有效提高了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制度建设有新举措。常委会历来重视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监督法颁布后,组织专门力量依照监督法的立法精神及具体条文,全面梳理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20个规定、办法和工作文件,对符合监督法规定的加以深化、细化,对与监督法规定和精神不一致的及时作出调整。先后修订了常委会议事规则、组成人员守则、监督工作暂行办法、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重新制定了代表工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和信访工作等办法;废止了评议工作办法等2个工作文件。同时,还修订完善了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规则以及与对口部门工作联系办法,建立健全了常委会机关学习、管理和保密等20多项规章制度,促进了常委会及其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3.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有新发展。在理论研究方面,常委会坚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适时召开全市人大工作理论研讨会,积极探索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方法和途径。每年有10余篇理论探讨文章在媒体上发表或参加各种会议交流。其中,关于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和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等研究成果,得到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和市委的重视和肯定。在宣传工作方面,通过办好《荆州纵横》杂志上的“民主与法制”栏目,与荆州日报社、荆州人民广播电台合办“代表建议追踪”、“人大代表风采”、“人大监督在荆州”等5个专栏,向全体市人大代表印发专栏合辑,举办监督法知识竞赛,提高《荆州市人大信息网》可读性和互动性,开通人大会议短信互动平台等方式,有效地宣传了人大制度和我市人大工作。每年有300多篇稿件被各类媒体刊载,多篇稿件获省人大好新闻奖。2010年,我市人大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分别受到省人大常委会表彰。

4.机关建设有新成效。一是注重组织建设。在市委的重视和支持下,对应市人大六个专门委员会设立相应的工作委员会,保证了工作的连续性和干部的稳定性;信访机构升格更名为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室,充实了力量,使信访工作得到加强。通过公开招考、竞争上岗、交流轮岗等方式,选拔充实了一批年轻干部,提拔重用了一批业务骨干,进一步调动了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构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和谐型、节约型”机关为目标,把绩效考核、文明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创建活动与机关日常工作和管理相结合,与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基本”建设相结合,促进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三是加强联系点工作。多次组织专班深入社区党建联系点和新农村建设联系点,宣讲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帮助研究发展规划,筹资改善基础设施,开展大接访、送科技下乡和扶贫帮困等活动,进一步增强了联系点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快了联系点的发展步伐。

5.内外交往有新作为。常委会继续扩大与韩国江陵市、日本会津若松市议会的互访交流,推进双方城市间的友好合作,较好地发挥了人大在对外交往中的独特作用。积极开展与省内外人大的工作交流;不断加强与本市各县(市、区)人大的联系指导;成功承办全国二十城市(区)人大常委会第二轮第六次联席会议、全省人大研究与宣传工作座谈会等综合性会议,达到了开阔视野、交流经验、促进工作、推介荆州的目的。

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紧紧围绕常委会总体工作部署,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积极主动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在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调查,进行专题调研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常委会圆满完成本届任期内的各项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常委会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各位代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六年来所取得的成绩,是在中共荆州市委正确领导下,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是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协同工作的结果,是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帮助常委会工作的同志们和朋友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

回顾六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体会到:

——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政治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六年来,市委高度重视和支持人大工作,把人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先后两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更加有力地加强和改进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更加有力地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更加有力地为人大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市人大常委会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整个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各个方面,主动维护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合心合拍,尽力尽智,确保市委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实践证明,只有毫不动摇地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人大工作才能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人大事业才能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道路不断前进。

——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是人大工作的根本任务。民主法制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六年来,常委会始终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作为自己的根本任务,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地方权力机关推进本行政区域民主法制建设的方式方法和实现途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民、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重要活动等制度,拓宽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行使民主权力,稳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围绕保证宪法法律正确实施这个首要职责,认真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查,努力使依法治市工作得到全面推进,不断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实践证明,只有正确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抓住民主法制建设这个根本任务,常委会才能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是人大工作的本质要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先进性和生命力,也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六年来,常委会坚持以人为本,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实践证明,只有努力反映最广大人民的意愿,努力实现最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努力保障最广大人民的合法权益,人大工作才能始终保持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大工作的重大使命。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方面,关系到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六年来,常委会牢牢抓住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服从服务于市委中心工作,在指导思想上强化“中心”,在工作部署上突出“中心”,在活动安排上贴近“中心”,紧紧围绕中心依法开展监督,抓大事、议大事、决大事,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不懈努力。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围绕市委和全市工作大局开展工作,才能增强人大工作的实效,不断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严格依法办事是人大工作的基本准则。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必须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既不能失职,也不能越位。六年来,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在开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选举任免等工作中,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依照法定程序,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事项。同时,注重处理好加强人大监督与支持“一府两院”工作的关系,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既保证通过监督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又保证行政权、审判权和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实践证明,只有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人大工作才能更有作为、更具权威。

——发挥代表作用是人大工作的坚实基础。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肩负着代表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重大职责。人大代表作用发挥得如何,关系到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程度,关系到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实际效果。六年来,常委会不断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加大代表工作力度,努力保障代表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尽力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人大代表充分发挥紧密联系群众、深入了解民情、准确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等优势,认真执行代表职务,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人大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证明,只有紧紧依靠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人大及其常委会才能打牢工作基础,更好地行使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

各位代表!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十二五”时期是荆州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创新发展的关键时期,即将选举产生的市四届人大常委会肩负的责任光荣而重大。我们坚信,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一定会紧紧围绕市委工作部署和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保障宪法和法律有效实施,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彻好、落实好,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努力将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各位代表,回首过去,我们豪情满怀;展望未来,我们信心百倍!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荆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同心协力,扎实工作,为推进我市民主法制建设,实现“十二五”规划良好开局,夺取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新胜利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