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六年工作总结

日期:2014-08-26 来源:未知

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六年工作总结

(2011年1月17日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六年来,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在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角度,依法履职,在协助常委会实施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较好地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现将六年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注重监督实效,积极协助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

六年来,委员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和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开展调研和执法检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执法检查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委员会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湖北省旅游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等4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中,委员会坚持效果优先的原则,在抓落实、求实效上下工夫,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委员会成员都采取提前介入的方式,先到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再深入到基层调研,掌握第一手材料,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政府有关报告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详实的调研报告。先后形成了《关于〈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外事和引智引资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关于〈湖北省旅游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特别是对列入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议题,委员会均采取了三步走的程序进行。一是在会议召开前,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所作报告的起草和修改进行指导;二是邀请常委会领导带队,委员会成员参加,深入到报告所涉及的部门和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和调研;三是由委员会办公室起草并形成相应的调查报告,为常委会审议提供参考。

(二)加强督办落实与跟踪监督,注重解决问题。2007年,围绕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大旅游开发力度,促进经济发展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和市委关于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产业的要求,委员会先后两次对《决议》的落实情况,到市有关部门和旅游景点进行调研并跟踪督办。随后组织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对我市贯彻执行《决议》的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先后视察了熊家冢古墓发掘现场、太晖观、章华寺等旅游景点,听取了市旅游局局长吴必武、民宗局局长辛启国的情况汇报。视察组对今后我市的旅游业发展提出了一些建议和要求。市旅游局加大了改革创新的步伐,对旅游企业进行了改制,并做了大量的宣传促销工作,拓展了日韩市场和港、澳、台市场,争取项目资金3000多万元。六年来,委员会先后组织对全市少数民族工作、宗教工作、外事侨务工作、旅游工作、侨资企业、台资企业等情况开展了20多次专项检查和调研。在检查之前,委员会成员都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精心制定检查方案,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名义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对本地区贯彻实施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向委员会进行书面报告。随后,成立检查组深入到社区、企业进行实地调查,听取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并召集方方面面的代表进行座谈,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结束后,常委会领导与政府和有关部门交换意见与看法,形成了专题报告,提交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形成审议意见,切实解决和落实了一些实际问题。

二、突出监督重点,推动有关部门依法行政

(一)加大民族宗教政策宣传落实力度,维护民族团结。六年来,委员会加强了对《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和《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三个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少数民族政策在我市得到了较好落实,少数民族群众权利也得到了充分保障。从近三年的情况来看,各级政府通过设立扶贫项目、对口支援等形式,为两个少数民族乡投入资金和物资近2000万元,有力地促进了民族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得到了重视。在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时,各级政府积极配合当地党委采取优先、破格录取的办法,使少数民族干部逐步增加。目前,卸甲坪土家族乡政府9名班子成员中有7名是土家族。老湾回族乡少数民族干部占到30%,乡长一直由回族干部担任。为了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综合素质,各级都加强了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和轮训。按照《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的规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在录取学生时,对散居少数民族学生给予了在考试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的照顾。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得到了尊重,民族文化得到了保护。各县(市、区)都设有清真饮食点和肉食点,对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而单位又没有清真食堂的,给予伙食补助。沙市区针对回族居民大多集中在解放街办迎喜街社区这一特点,于2007年8月建立了“沙市区迎喜回族街”。为保护少数民族文化,市文化局会同松滋市人民政府对土家族遗址、遗迹及史料进行了研究、发掘、整理和保护,先后编撰并出版了《松滋市土家族史考》、《中国土家族源流研究》,组织专家学者深入到少数民族聚居地进行采风、发掘、收集艺术素材,对松滋市卸甲坪土家族山歌进行了研究整理。同年,在长江大学举办了卸甲坪土家族乡山歌专场演出,观众受到了强烈的艺术震撼。同时,卸甲坪土家族乡的《山妹子》、《对歌》、《土家婚俗礼仪》、《十盘鼓》等专题片在电视台相继播出,受到广泛好评。

(二)突出外事侨务、台湾事务和旅游特点,服务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依靠外侨、台办和旅游等部门与外界联系比较多的特点, 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引智工作。市政府和市外侨局通过一系列外事活动和一年一度的“华创会”,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引智工作,积极鼓励海外华华侨人来荆州投资兴业、建设家乡。近年来,已促成合资、合作、人才引进等项目协议和合同40余个,协议总金额10多亿元人民币。已有10多位海外博士来荆州创业和发展。近两年,市台办通过精心申报和大力争取,经省台办、省发改委、省农业厅批准,分别在荆州开发区和监利县设立了省级台商工业园和台湾农民创业实验园,为促进对台招商引资和荆台经贸合作争取了两块“金字招牌”。每年到荆州考察的台商都在500人次以上,全市每年组织200人以上赴台开展经贸考察和项目洽谈,市领导应代明、雷中喜、朱惠民先后率团赴台交流,推动项目落实。2010年4月组团参加台湾湖北周活动,并在台北市举办了“荆台经贸合作恳谈会”,与会台商130多人。会员最多、实力最强的东莞台商协会看好我市发展前景,多次组团来荆考察,目前已有2个大项目签约,2个大项目在谈。2010年全市新增台资企业8家,投资总额6600万美元,全市现有台资企业总数超过60家。委员会委员金庆荣通过牵线搭桥和做工作,使荆州区引进了一支浙江上虞客商团队,并在上海独立举办了项目推介会,现场签约项目23个,协议引资达10.2亿元。当年有4个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今年以来,我市文化旅游项目招商有了新的突破。截止目前,由北京华汇集团投资18亿元建设的荆州关公文化园和荆州游客集散中心项目已经开工;投资100亿元的海子湖休闲度假区项目已与北京锦辉投资集团签订了项目建设合同。

(三)加强与对口部门的密切联系。一是主动加强与对口部门的联系。委员会坚持每年召开对口联系单位工作座谈会,走访对口联系单位等制度。通过加强联系,及时了解他们的工作动态,掌握其在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主动向常委会汇报,向市政府通报,以利妥善解决有关问题。委员会与市侨联经常进行工作沟通,并与在我市投资的祖籍福建的美籍华人王先华先生密切联系,广泛征求意见与建议,激发了他们来荆州投资兴业的热情。二是邀请对口部门的负责人参加委员会全体会议。六年来,委员会按照议事规则,每年召开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均邀请对口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并请他们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提出建议,使委员会的工作重点更加切合实际,提高了工作监督的实效。三是积极参加对口部门组织的重要活动。只要是对口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和开展重大活动,委员会成员都应邀积极参加。如洪湖老湾回族乡成立20周年、松滋卸甲坪土家族乡成立10周年、中国侨联“健康光明行动”在我市的启动仪式和章华寺玉佛殿落成典礼仪式等活动。2009年重阳节期间,委员会会同市侨联等单位组织城区近100名归侨侨眷进行了免费体检,并为他们赠送了健身球等物品。委员会主任委员翟玉萍同志还积极参与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自愿成为一名留守儿童的爱心妈妈。

三、注重协调配合,努力完成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一)积极参与市人大常委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组织开展的各项专题视察活动。六年来,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安排,委员会除了参与自身组织开展的视察和调研活动外,还参与常委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组织的16次视察和调研活动,先后参加了市人大常委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组织对我市贯彻治安处罚法、防洪法、森林法、城市规划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林业法、畜牧法、湖北省扶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视察活动,参加了我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水产工作、治理护城河工作、荆东高速公路建设、开发区招商引资情况以及市商务局、市城投公司、市中心医院等工作情况的视察和调研活动。另外,委员会部分成员还随团赴台湾进行了考察,参加了海峡两岸经贸文化年会。

(二)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委员会先后参与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赴江陵县、洪湖市、石首市、松滋市走访看望了有突出贡献和生活困难的部分市人大代表,并通过与部分市人大代表进行座谈,广泛征求了他们对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对于代表们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已提交有关部门办理。

(三)参与常委会组织的评议调查工作。2005年,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带领下,组织了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评议调查。委员会先后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动员会,听取中心负责人的汇报并与中心的干部职工进行了个别座谈,到与中心有业务往来的工行、农行、建行、中行和国泰君安证券公司、长江证券公司进行了调查,分别与沙市区、江陵县、监利县人大常委会、政府和公积金办事处负责人及部分市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并赴省建设厅征求意见,共召开座谈会9次,参加人数84人,为撰写调查报告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常委会会议开展评议提供了参考资料。2006年,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带领下,组织了对市中级人民法院3名法官进行述职评议的调查。在近一个月的时间内,广泛听取和收集了8个县(市、区)相关部门以及人大代表和当事人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和3名法官工作情况的意见和建议,整理了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征求的意见,接待来信来访人员10多人次,接受电话询问20多次,把各方面所反映的情况形成调查报告,向常委会会议进行了报告。

(四)配合上级人大做好执法检查和调研工作。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省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的要求,委员会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开展了《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湖北省旅游条例》和《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同时,还配合省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先后对我市外事工作、宗教工作和旅游工作进行了调研。委员会接到通知后,及时向市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发出通知,要求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部署,认真开展自查。各单位结合实际,开展了自查和执法检查,并上报了自查或检查报告。根据部门自查报告,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了归纳整理,形成了两篇综合的自查报告,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的表扬。

(五)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安排,全力参与做好每年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服务工作。

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素质

(一)加强理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委员会根据自身的工作任务和特点,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得到提高。

(二)围绕工作重点,撰写调研文章。六年来,委员会编写人大工作简报24篇,撰写调研文章4篇,其中《荆州旅游业的现状与思考》被《荆州纵横》杂志刊登,获荆州市文化旅游好新闻二等奖;《运用法律武器,做好侨务工作》先后刊登在《荆州纵横》2007年第4期和全国人大《侨委通讯》2007年第2期上;《深入贯彻湖北省旅游条例促进荆州市旅游业发展》和《落实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是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措施》分别在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台湾事务旅游工作座谈会和湖北省民族法制二届二次学术年会上进行了交流发言,其中一篇论文获得了三等奖。

(三)认真接待和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2005年初,委员会根据市外侨局反映关于尽快解决“进保”归侨侨眷再享受低保标准30%生活补助的函后,委员会以荆人民函〔2005〕1号文作出“关于督促有关部门尽快解决部分归侨侨眷有关问题的函”,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在很短的时间内问题得到了解决。同年12月19日,委员会接到省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的电话,询问石首市落实湖北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2号议案的情况后,委员会办公室及时与石首市人大教科文卫专工委取得联系,并转达了省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领导的意见,要求三天内给予答复。石首市人大按要求认真调查落实议案办理结果,受到省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好评。六年来,委员会共接待少数民族群众和归侨侨眷上访40批次82人次,处理来信20余件。

六年来,委员会虽然在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台湾事务旅游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有一些不足和需要完善的地方。主要是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效果有待增强,与民族宗教侨界人士代表联系还须紧密,专委会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都有待于下届专门委员会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我们相信,新一届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在市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一定会克服困难,不断开创新的业绩,将我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台湾事务旅游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我市经济和社会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