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日期:2014-08-26 来源:未知

关于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2011年1月26日在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幸正荣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决定,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500名。我市各县、市、区和驻荆部队等选举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规定和中共荆州市委转发的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和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意见》,选举产生了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99名。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这499名代表的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审查结果认为,499名代表的选举符合法律规定,代表资格有效。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确认。

这次换届选举,按照新修改的选举法,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更好地体现了“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选出的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特别是基层的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有所增加,各方面的代表均占有一定的比例:工人82名,占代表总数的16.4%;农民74名,占代表总数的14.8%;干部146名,占代表总数的29.3%;知识分子116名,占代表总数的23.3%;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63名,占代表总数的12.6%;驻荆部队军人14名,占代表总数的2.8%;归侨侨眷4名,占代表总数的 0.8%。在代表中,非中共党员145名,占代表总数的29.1%;少数民族16名,占代表总数的3.2%;妇女108名,占代表总数的21.6%。

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201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