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14-08-27 来源:未知

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教育局局长徐朝平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国家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宣传与贯彻落实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社会义务教育法律意识得到增强,国家有关义务教育规定的各项工作有力推进,义务教育质量整体提升。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并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市政府要把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分级管理,定期研究解决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进一步加大对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着力解决城乡教育发展不平衡、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

二、切实做好教育发展规划。市政府要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结合全市教育工作实际,科学编制好全市教育“十二五”规划、荆州市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及中心城区学校布局专项规划。

三、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要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克服片面追求学生高分和升学率的现象,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要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注重教育内涵发展,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又快又好地培育人才。

四、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要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尤其是校长队伍建设,注重提高校长的综合素质;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着力解决教师队伍年龄老化、师资力量缺乏、优秀教师流失、教师进出渠道不畅等问题;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做到为人师表,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切实纠正教师队伍中违反规定的不正之风。

五、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市政府要建立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学校安全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努力为师生营造安全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请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并在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处理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