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14-08-27 来源:未知

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健所作的《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 积极开展民事审判工作,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并就进一步做好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以下审议意见:

一、坚持公平公正理念,提高民事审判质效。要把公平正义的理念始终贯穿于民事审判及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加强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流程管理,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严格执行审限规定,尽量缩短法院内部非审判时间,加快办案速度,提高审判质效。强化合议庭审判职责,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制约。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能力,促进庭审规范化建设。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和信服度。

二、强化民事调解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要充分认识调解在民事审判和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全面理解和正确把握“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将调解贯穿于民事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和所有环节。要坚持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建立健全调解工作激励机制,提高法官开展调解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健全调解能力培养机制,全面提升法官调解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诉前调解机制,积极引导当事人先行就近、就地选择非诉讼调解组织解决纠纷,力争将纠纷化解在诉前。

三、加大审判监管力度,不断夯实基层基础。要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规范基层法院向市中院的案件请示汇报工作,有效解决二审审理监督不力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办案质量评查工作,改进对基层法院审判质量效率考核办法,研究加强和改进监督指导的途径和方式,切实提升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整体水平。积极探索基层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民间融资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医疗纠纷、农村土地承包和征地补偿纠纷等案件的调查研究,适时出台审判工作指导意见。要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好基层法院立案难等问题。要按照科技强院的要求,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信息化管理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队伍教育管理,促进公正廉洁司法。要高度重视法官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与廉洁自律的教育,增强法官的责任感、使命感,不断改进司法作风,弘扬司法正气,坚守司法良知。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防止法官与律师、法律工作者以及当事人之间非正常的联系,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司法腐败现象的发生。认真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及时查处违法办案人员。不断充实法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业务培训,整合办案资源,缓解民事法官办案压力。努力改善法院的工作条件,强化法院安全管理,维护法官的正当权益。

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并在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处理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