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职报告孙惠波

日期:2014-08-27 来源:未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叫孙惠波,1969年6出生,京山县人,中共党员,1990年7月南开大学法学系毕业,同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在荆州市委政法委任市综治办综合科副科长、基层科副科长、综合科科长和市委政法委调研科科长,2006年11月调到洪湖市人民法院任党组书记、院长至今。

今天,承蒙王健院长提名,把我作为荆州中院副院长候选人,提请本次常委会和各位审议,我深感荣幸。这既是组织上对我的肯定和关心,也是对我的鼓励和鞭策。如蒙大家厚爱,能够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秉承真诚待人、实心任事、廉洁从业的理念和作风,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以求不辱使命,不负众望。重点做好五条:

一、加强学习。我会把学习当作一种习惯,也当作缩小与他人差距的重要途径,努力通过学习,尽快适应新的岗位要求,迅速实现角色转变。我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以保持政治上的清醒,立场上的坚定。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以调整知识结构,适应工作需要 。加强领导科学学习,以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协调能力。同时,我还将坚持向书本学习,好读书、读好书;坚持向同事学习,择善而从,见贤思齐;坚持向实践学习,学用相长,知行合一。

二、摆正位置。我会牢记团队的协作是力量之源、成事之基。作为一名班子成员,我会注意把握好自己的角色定位:摆正与党组的关系,维护权威,服从而不盲从;摆正与班长的关系,当好助手,帮忙而不添乱;摆正与班子其他成员的关系,分工合作,补台而不拆台;摆正与分管的部门和同事的关系,排忧解难,放手而不撒手。

三、接受监督。我会把来自各方面的监督看作警示自己的善意提醒,也看作促进自我提高的行动指南,以平和的心境接受监督,慎重的态度对待监督,积极的作为回应监督。特别是人大,是我们审判职务的出处和履职依据的源点,其监督意见更加情真意切。我一定虚心听取代表的批评,认真贯彻人大的决定,理性采纳建议意见,及时办理交办事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认真履职。作为一名副职,按照分工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是我的本份。我会努力做到:勤于思考,坚决、能动地贯彻执行好党组的意见和决策;集思广益,找准分管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着力点;依靠大家,把评判审判绩效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以身作则,在处理重大、棘手问题上工作主动,敢于担当;严格把关,坚持工作标准,促进质效提高,做公正廉洁司法的守望者、践行者。

五、保持廉洁。物必自腐而后虫生。在保持廉洁的问题上严格自律更好主动操作。我会常思贪欲之害、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已之心,不断增强自己的免疫力;慎始,慎微,慎独三管齐下,努力提高自我约束力;择友而交,择处而行,择事而为,并且做到坚持不懈,一以贯之;推已及人,管好家属,尽量减少湿鞋的可能性。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以上是我的供职承诺,能够做得怎样,请大家将来看我的行动。如果本次会议不能通过对我的任命,我也不会气馁,这说明我离这个职位的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我将在其他岗位上好好工作,努力缩小这个差距。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