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职报告刘恒明

日期:2014-08-27 来源:未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非常感谢组织的信任和关怀,感谢在座各位领导给我机会,让我在这里作供职汇报,接受审议。

我叫刘恒明,今年40岁,武汉大学法律专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中共党员。1992年从中南政法学院毕业后作为省委组织部跟踪考核对象分配到原荆州地区外贸局进出口公司工作,1994年通过公开招考到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历任办公室秘书、研究室副主任、开发区办事处副主任、洪湖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技术处处长、党组秘书、侦查指挥中心负责人。期间1998年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以全省第一名成绩考入武汉大学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2007年12月,通过参加市检察院领导班子竞争上岗,担任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副县级检察员至今。回顾从检十六年来的历程,我在八个不同岗位尽自己所能做了一些工作,特别是近三年来,在政治部岗位上,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市检察院队伍建设和政治工作在省院、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有力监督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市检察院队伍建设多次受到省院和市委表彰,政治部连续被评为全省、全市“创争当”活动先进集体,我个人也连续二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在这个工作历程中,我个人不断成长、成熟,从一个懵懂的刚毕业的大学生成为一名知事理、有觉悟的检察官,成为一名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领导干部,我深深感到我所取得的每一点进步和成绩都离不开党和人民的培养,离不开组织的关怀,离不开同志们的支持和信任。我所做的,只是为自己所热爱的检察事业尽自己微薄之力。

根据工作需要,这次组织上提名我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我倍感责任重大,我深知自己的思想政治水平、组织领导能力、法律专业素质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如果市人大常委会能通过我的任职,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充实和完善自己: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个人能力和水平。一方面是强化法律知识和检察业务的学习,提高法律素养,增强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处理具体案件的能力;另一方面是强化领导能力的培养和锻炼。形势发展对检察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对领导岗位要求更高,要不断更新知识,积累经验,总结归纳,不断增强处理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

二是认真履行职责,勤奋努力工作。到了新的岗位,过去的一切成绩归零,肩负的责任更大,担子更重,必须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做到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要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严格执法,秉公办事;要强化宗旨观念,甘当人民公仆,公道正派,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脚踏实地工作,务实创新,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是严于律已,清正廉洁,维护好检察官形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规范自己,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纪律制度,以身作则,以身示范,发挥好表率作用;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在原则问题上不让步,在大是大非面前不含糊,过好权利关、金钱关、美色关,甘于清贫,乐于奉献,做组织信赖、人民群众满意的检察官。

四是调整心态,摆正位置,再创佳债。领导岗位不是享受和待遇,而是更加沉重的责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将牢记肩负的职责,牢记权力来源,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对党负责,对法律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以开拓进取、勇挑重担的干劲,以吃苦耐劳、坚忍不拔的意志,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所从事的事业而奉献毕生精力。

如果我的这次任职议案未获人大常委会通过,我也会正确对待,虚心接受审议意见,保持平常心态,服从组织安排,一如既往地做好本职工作。

最后,恳请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委员支持并监督我的工作。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