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日期:2014-08-27 来源:未知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10年12月30日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2月12日在荆州举行。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查荆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荆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审查和批准荆州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荆州市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荆州市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1年财政预算;听取和审查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过关于设立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和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