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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意见】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18-11-13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第4号

(2018年)

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三次会议对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上半年

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8年8月29日至30日,荆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陈爱平,副主任刘爱华、段昌奉、张钦、杨顺好、田新华,秘书长柳军等36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唐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肖志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存锋,市监察委员会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惠波所作的关于2018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18年上半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在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明显。但是,当前法院工作仍然存在案件审判质效有待提高、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任务很重、人少案多矛盾突出、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

会议审议了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发挥审判职能,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

全市两级法院要紧紧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坚决防范社会稳定风险;依法稳妥审理各类金融案件,加强对金融领域典型案例的分析,引导和规范金融交易,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要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依法严惩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精准打击脱贫攻坚中出现的贪污、渎职等职务犯罪,保护涉贫资金的规范使用;要紧紧围绕污染防治,完善专业化审判机制和公益诉讼制度,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严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用法律的武器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二、践行司法为民,精准发力保障民生

干警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加强涉民生案件的审判力度,妥善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就业、住房、医疗、养老等方面的诉讼纠纷,健全完善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加大调解力度,有效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更好地发挥运用法律手段,定纷止争功能。加强涉诉信访化解力度,根据依法治访要求,完善信访工作流程,健全工作制度,积极稳妥化解信访积案,让司法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理诉求。加大诉讼服务力度,坚持规范、高效、便民的工作原则,夯实审判基础设施建设,最大程度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

三、突出工作重点,严厉打击黑恶犯罪

要统一思想认识,依法快审、快结涉黑涉恶等严重危害社会大局稳定的刑事案件,突出打击危害基层政权的涉黑涉恶势力,严厉打击村霸、地霸、市霸及各类“保护伞”,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积极参与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治安满意度的工作。

四、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力度基本解决执行难

基本解决执行难是维护法律尊严、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加大案件执行力度,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的两个决定要求,把解决执行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系统工程、长效工程,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工作短板,确保实现既定目标任务。要树立地方性法规也是法、地方性法规的生命力也在于实施的理念,在司法适用中主动运用地方性法规。要不断加快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促进信息化与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实现执行工作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及时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让公民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推进司法改革,不断提高审判质效

全市两级法院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树立先进的司法理念,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全面建立落实司法责任制、终身负责制,不断完善综合配套制度,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与信息化建设深度融合,着力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能力

要坚持党的领导,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提振信心、坚定信念,增强“四个自信”。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各级实施细则精神,全力整治法院队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廉洁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人大负责,加强和改善内部监督。要进一步增强司法效能,强化法官专业素质培养,多层次提高司法能力,提升司法形象。要加强作风建设,适应审判权下放之后的司法改革新要求,全面探索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工作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整顿纪律作风,坚决惩治司法腐败,以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和司法作风推动高质量审判。

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并在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

主送:市中级人民法院。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10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