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职报告

日期:2013-10-3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0年6月25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供职发言。

我出生于1955年,1971年元月在原江陵县文工团参加工作,197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县文工团党支部副书记、副团长,县委宣传部干事、县政协办公室主任、乡镇党委书记、县委宣传部部长,江陵区委副书记、书记,新江陵县委书记等职。2002年调市劳动保障局工作至今。这次机构改革,原劳动保障局与人事局合并,我被提名为新组建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人选,这是党和人民对我的信任,我深感责任重大。如果市人大常委员会能够通过我的任职,我会恪尽职守,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努力学习,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定信心,克难攻坚,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目前,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仍然面临着诸多的困难和很大的压力。我一定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就热点、难点问题及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研,拿出既符合荆州实际又积极稳妥的对策,给市委、市政府当好参谋,创造出新的工作经验。对上争位次、争资金,对内保稳定、保发展。

三、牢记党的宗旨,勤政为民,廉洁从政。根据“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总体工作要求,始终把维护好群众的利益和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始终把服务好、管理好人才队伍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为荆州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本人要认真执行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决不以权谋私。同时,要切实加强本系统的队伍建设尤其是廉政建设,管好用好社保资金,让党和人民放心。

四、自觉接受监督,坚持依法行政。要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自觉接受市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严格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

五、认真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作为局长,我将自觉地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重要问题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决不搞一言堂。局班子成员做到合理分工负责,充分调动一班人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加强民主建设。努力开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团结、紧张、生动、活泼的局面,为做好各方面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作为一名受党和人民培养教育多年的老党员,我服从人民的选择。无论我的任职是否能够通过,今后无论在什么岗位上,我都会无条件的服从组织安排,愉快地、积极地、努力地做好工作。

以上供职发言,请予审议。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