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李云清等同志任职的议案
日期:2013-10-3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委提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现提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任命:
李云清同志任荆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王建国同志任荆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任万伦同志任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姚荆汉同志任荆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请审议决定。
代理市长:李建明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