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李云清等同志任职的议案

日期:2013-10-3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委提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现提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任命:

李云清同志任荆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王建国同志任荆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任万伦同志任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姚荆汉同志任荆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请审议决定。

代理市长:李建明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