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张普华等辞职的议案

日期:2013-10-3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张普华、吴建国、夏述云、贺崇文的辞职请求,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研究,拟接受张普华、吴建国、夏述云、贺崇文辞去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2010年6月17日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