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日期:2013-10-3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0年6月22日)

市人大常委会:

5月31日至6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崇文带领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员、市政府办公室以及市环保局负责同志,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调查。调查组重点察看了洪湖市万全镇南昌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现场、滨湖万亩清水螃蟹清洁养殖基地、瞿家湾华子龙零排放牲猪养殖示范工程,监利县福田镇和县污水处理厂建设与运行情况,荆州区草市污水处理厂与城南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情况、沙隆达排污治理、护城河污水治理等现场,听取了市环保局工作情况汇报,并与市建委、市水利局、荆州区就护城河治理工作进行了座谈。下面就调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段主要工作成效

近几年来,我市各级政府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了主要议事日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污染减排为目标,突出重点,积极探索,大力推进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扎实开展环境整治,着力加强污染企业治理和农村环境保护,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全市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态势。目前全市大江大湖水环境质量优良,长江干流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源水质安全标准,荆南四河及沮漳河、内荆河等6条长江支流水质达到了国家二、三类水质标准,洪湖水质恢复到了三、四类标准;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为94.6%,噪声环境质量基本达到国家噪声功能区划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保持“双降”,COD减排完成了“十一五”目标任务。

(二)专项治理力度大。一是关闭小造纸企业。淘汰落后造纸产能15.81万吨,淘汰制浆能力10.35万吨;COD年减排能力达10712.84吨。二是积极整治小印染企业。在关停15家小印染企业的基础上,2009年继续关闭小印染企业6条生产线,淘汰落后产能0.78亿米。督促中心城区印染企业进入印染工业园。三是关闭小水泥企业5家。四是关闭小炼铁和小炼钢企业4家。五是关停小火电企业。专项环境整治活动力度大,效果好,有效地改善了环境质量。

(三)环保部门积极为经济发展提供优良服务。一是大力推行绿色、快速、扶企三大服务通道举措,在项目审批上做到了依法、快速。二是帮助企业解决问题,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主动到企业上门进行污染治理指导、宣传环保政策、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三是积极争取环保项目,2008年和2009年,向上争取环保项目资金近1.1亿元。四是不断拓展环保内容,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积极探索农村污染治理的有效途径,重点在洪湖新农村建设示范区开展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洪湖的做法得到了环保部长周生贤的肯定。

(四)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形式多样化。各地坚持把普及宣传环保法律法规作为落实环保工作的重要任务,纳入了普法内容,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以案讲法,结合世界环保日、法制宣传日、地球日等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创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绿色创建活动,有效地深化了全社会的环保氛围,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不断增强,政府职能部门的责任意识显著提高。

(五)环保队伍建设得到加强。环保部门坚持把队伍建设放在工作首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加强政治理论和环保法律知识教育,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不断增强,执法能力不断提升,变被动执法转向主动执法,营造了良好的环保法制环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前一段,全市环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就总体而言,环保工作仍然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到位。有的项目没有按要求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施工,有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污染防治设施没有上就开始投产使用。

(二)执法力度不够。有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滞后,有些项目没有按环保审批要求落实。

(三)队伍履职能力与工作不相适应。尽管环保部门在队伍建设上做了大量工作,但履职能力与新形势下环保工作要求仍然不相适应。专业人才少,执法装备落后等。

三、几点建议

(一)全面完成十一五各项任务。要加大工作措施,强化目标责任,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要加强工作协调,形成合力,抓好中心城区以护城河为重点的水环境整治工作。另外,对重大污染企业要加大整治力度,狠抓到位。

(二)加大执行力度。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环境容量的地区要实行 “行业限批”,对未按期完成总量减排目标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要继续开展对违法企业的整治,依法关闭取缔“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要加大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的查处力度,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积极引导印染企业入园。

(三)切实抓好农村环保工作。要重点加强农村饮用水源的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坚持使用高效低毒农药。要加强监管力度,严惩违法行为。要加强监管体系建设,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坚决不让违法项目在农村落户。要结合新农村建设,探索建立农村环保的长效机制。

(四)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要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要主动会同有关社会团体和政府相关部门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和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法律意识,增强全民环境保护责任。要继续认真抓好环保世纪行活动,不断加强我市水污染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