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荆州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3-10-11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张明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荆州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近年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环境保护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各项环保工作,取得经济快速发展,环境质量全面好转、持续改善的“双赢”成果。全市环保部门紧紧抓住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机遇,围绕荆州市创建“人水和谐城市”和创卫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改进作风,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服务方式,全面提高环保工作服务经济建设、服务发展、执政为民的能力和水平,各项环保工作得以稳步推进。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环境保护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环保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在不同场合强调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并作出重要指示,将其作为约束性的指标,列入全市绩效考核和各级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成立专班,强化措施,加强指导,及时督办,在全市上下形成了强力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局面。

(二)环保工作不断拓展

一是开展规划环评,积极参与综合决策。通过认真分析我市各级开发区、工业园区、重点开发规划的规划环评编制进度现状,印发了《关于督办我市经济开发区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通知》,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加快推进规划环评工作。目前,我市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纺织印染工业园等11个专项规划和开发区(园区)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完成6项;另外5个规划环评报告书已经编制完成,并已上报省环保厅待批。

在我市荆州港总体规划编制及审查过程中,环保部门积极向省环保厅和市政府汇报,建议整合城区饮用水源取水口,为长江岸线合理规划利用腾出发展空间,制定并公示了《荆州市中心城区长江饮用水源保护规划(2010-2020)》。另外,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心城区环卫设施专业规划和荆州火车站建设规划等,在草案编制期间,充分重视环境保护意见,实现了环保先行,形成了环保与发改、规划、国土、交通、水利等部门的联动机制,推进环境保护提前介入到规划前期研究、规划框架制定、规划草案等各个阶段,与规划编制互动,充分发挥好环境保护参与政府综合决策的作用。

二是环保积极引导,优化产业布局。结合我市优势产业现状和发展规划,引导各开发区(园区)健康发展,积极推进产业布局集约化,延伸主导产业链,实施集中管理、集中治污,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过程中,引导企业合理选址,充分利用园区配套基础设施,优化能源结构,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最大程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三是创新审批模式,发展电子审批新形式。在环保审批中,环保部门创新工作思维,探索网上环评电子审批新形式,努力实现审批方式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变、“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通过优化与重组,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增加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增强公信力。建设单位登录荆州环保网,按照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即可进行项目在线申报,并开通网络咨询和投诉,全程接受建设单位和公众的监督,基本上实现了网上审批事项“一口受理、一网办理、限时反馈、流程公开”的功能。

(三)各项环保工作稳步推进

1、环境质量良好,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继续下降长江干流荆州段水质优良,达到国家二类水质标准,符合国家饮用水源水质安全标准,荆南四河及沮漳河、内荆河等六条长江支流水质均达到国家二、三类水质标准,洪湖水质恢复到了三、四类;全市空气环境质量良好,优良率为94.6%,位列全国113个重点环保城市的前30名。

市政府进一步规范了全市总量减排考核、监测、统计工作,与各县市区政府和荆州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了减排目标责任书。认真实施了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有力地促进了总量减排工作,全年完成减排项目45个,其中COD减排项目29个,SO2减排项目16个。COD减排8767.8吨,SO2减排4382.14吨,完成了年度减排任务。其中COD减排已提前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

2、加大环保专项治理力度

全市环保部门组织多个工作专班,共出动执法人员4600人次,检查企业累计达1226余次,对52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一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在编制《荆州市中心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基础上,在荆江大堤设立永久性标志牌和界碑,注明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相关规定。完成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划方案。共调查乡镇饮用水源地128处,划分一级保护区面积39530亩,二级保护区面积205304亩。为严格控制陆域污染对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造成危害,确保群众喝上放心水,我市开展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整治工作。一是起草《荆州市城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市政府发文正式批转执行;二是对位于市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沿江排污的4家工业企业、5家餐饮业和11个码头进行了清查,对超标排污企业分别责令限期改正或实施行政处罚。

二是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环保部门与发改委、经委等部门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对落后产能加大淘汰关闭力度。在2008年关停15家“小印染”企业的基础上,2009年继续关闭荆州市东方、凤冠2家企业6条生产线,淘汰落后产能0.78亿米/年;关闭松滋5家水泥厂;关闭4家“小炼铁、小炼钢”企业,淘汰落后产能1.535万吨/年;关闭6家小炼钒、小化工企业。

三是认真开展环保重点案件后督察整改工作。对涉及向长江干、支流排污的工业企业和市政排污口的排污状况,开展了清查。并针对环保部督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对7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沿江排污企业狠抓整改落实,及时下发监察通知,加大督办整改力度,督促企业积极整改。在中心城区开展水污染整治“百日行动”,使红光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关停15家印染企业,此次关停环保部门向省环保厅争取奖励资金6200余万元。目前,中心城区已有10家有一定规模的印染企业搬迁至开发区纺织工业园。这些印染企业既扩大了生产能力,又做到了污染物的集中治理,实现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深受企业的好评。

四是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监管。继中心城区红光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后,城南和草市污水处理厂也于今年相继建成并投入运行。县市城区污水处理厂目前已有松滋、石首、公安、洪湖建成并运行,监利、江陵正在抓紧建设。四湖流域10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其中有3座已通过试运行。

3、充分发挥环保职能作用

一是环保部门在全市首推“三大通道”(绿色、快速、扶企)服务举措,做到了提速提质,优质高效服务,为全市经济发展、项目争取、项目落地做出了积极贡献。去年全市共受理建设项目申请359个,完成环评审批359个,其中本级共受理建设项目申请153个,环评执行率达100%,完成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30个,执行率达100%。在审批时间上由原来的60天缩短到15天、30天缩短到7天、15天缩短到2天;在环评收费上,要求市环科所按国家收费标准下限后再下浮50%,有些政府招商项目只收取成本费;对于对上争取的民生项目,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通绿色通道。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使建设项目环评制度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得到有效地执行。

二是上门帮助企业解决问题。环保部门主动到各县市区,就环保业务工作深入到基层,实行上门服务。特别是中心城区的荆州电厂、沙隆达公司、拍马纸业公司等企业,在污染治理、项目争取和环保政策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技术、政策服务。荆州电厂生产数月后,脱硫技术不能稳定达标,环保部两次核查,提出整改意见,为此,环保部门先后向省环保厅领导、相关处室、周边业内专家反复汇报调研,请他们集体到企业会商,终于彻底解决问题,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仅去年一年,环保部门就主动为50家企业上门服务、排忧解难。

三是积极争取环保专项资金。2008年和2009年全市环保部门向上争取国家和省级环保专项资金近1.1亿元,市直、松滋市和江陵县的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洪湖市、监利县仙洪试验区项目,石首市、公安县、荆州区、沙市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均各有特色,不论是项目个数还是资金总量在全省排名第一。

四是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我市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饮用水源安全保护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下发了《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二是以争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为突破口,以点带面推进了农村环保工作深入开展。我市主动争取洪湖村庄联片环境综合整治、监利有机稻基地建设、荆州区桃花村、公安县孟溪镇、监利县分盐镇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三是积极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在全市开展了23个试点,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四是结合农村的实际情况,大力推进 “两清”、“两减”、“两治”、“两创”工程。国家环保部部长周生贤考察洪湖生态保护和农村环保工作后,对我市的农村环保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五是认真办理环境信访工作。仅去年一年就受理各类环境投诉1260起,完成调处1235起,调处率达98%,按期办结率达100%。主办人大议案2件,政协提案3件,满意率100%。

4、积极参与创卫工作

一是创卫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人,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制定了城区饮用水源保护等五个专项治理方案。二是全方位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对中心城区工业企业、餐饮业、建筑施工、文化娱乐等行业的环境污染现状进行了彻底清查并进行专项治理。三是管住源头,对工业企业严格实行达标排放。四是认真抓好创卫包路工作,并按照创卫工作标准督办整改。在省级卫生城市创建验收时,环保内容满分验收通过。

5、加强环保宣传教育

一是扎实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将环境宣教工作纳入了目标责任考核奖励内容,着力抓好环境新闻的宣传报道工作,建立了与荆州电视台、荆州日报、荆州晚报、荆州电台等主要媒体的协作关系,实现了电视有图像,报纸有文字,网络有内容和广播有声音的主体宣传格局。聘请荆州电视台主持人滕琼担任荆州环保大使,录制了系列环保宣传片。全年主流媒体(不含电视台播出的环境新闻)宣传报道我市环保工作达300多条,其中,省以上媒体采用21篇。受理各类环保信息1000余条,其中环保部网站采用31条,省厅网站采用274条,市政府网站采用215条,市环保局网站采用394条。科学统筹各类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以世界环境日、法制宣传日、地球日等重要的环境纪念日和重大环境事件为契机,在全市组织开展面向不同层面的环境宣传教育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营造了强大的宣传氛围。

二是积极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全市创建69所绿色学校和24个绿色社区。2009年和2010年“六、五”期间,我市命名和表彰了一批“绿色社区”、“绿色学校”,以及创建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和先进个人。

6、加强环保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环保机构建设。理顺荆州开发区环保机构体制,实行分局制,强化开发区环境管理,更好地为招商引资工作服务;市环境监察支队升格为副县级单位,支队和城区三个环保分局下设环境监理站,强化城区环境现场管理工作;增设辐射与危险废物监督管理站,加强辐射与危废监督管理工作。

二是加强环保队伍建设,环保系统实行每月集中学习制度,采取重点发言、集中交流的方式,加强人员政治、业务知识培训,努力提高环保队伍素质。

二、当前环保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环境意识、环境质量、环境监管和履职能力上仍然存在问题,有些问题人民群众反应强烈。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部分领导、地方和部门环保意识还比较淡薄。在环境保护问题上,仍存在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重短期利益轻长远利益的现象,表现为盲目新上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不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经审批的项目不按环保要求进行建设。

(二)中心城区水环境容量受限,内河水系环境质量没有全部达到功能区划要求。要加大饮用水源取水口的整合和内河水系综合治理工作。

(三)城区有的企业没有做到达标排放,油烟、噪声扰民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环境监管力度还不够,人民群众反应强烈。

(四)环保队伍履职能力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一是人员素质不高;二是县市一级经费特别困难;三是各级环保部门的装备落后,影响环境执法。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抓紧编制“十二五”环保规划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抢抓机遇,全力服务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和鄂西生态旅游文化圈建设,结合荆州工作实际,按照“管住排污总量,严控废物增量,扩大环境容量,用好资源增量,加大工程治理规模,改善环境质量,维护良好生态,服务科学发展”的要求,努力创新工作体制机制,认真谋划一批大项目,切实编制好“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

(二)紧紧抓住部省合作农村村庄整治和四湖流域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国家级示范区建设的机遇

部省合作农村村庄整治和四湖流域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国家级示范区建设项目,2010年至2013年共有资金19亿元,其中有50%以上的资金要在荆州市安排,我市结合项目要求,谋划和编制了近100个项目,现正在积极争取之中,力争项目落实到位。

(三)紧紧抓住人水和谐城市建设工作

为继续推动实施荆州人水和谐城市建设工作,我市积极开展与省环保厅在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厅市合作,重点为“一圈、一带、一区”(中心城区周边、长江经济发展带、仙洪试验区),我们积极争取政策,做好规划,谋划项目,努力实现和达到环境保护厅市合作协议的目标和任务。

(四)积极开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

我市要确保2011年通过省级环保模范城市验收,力争在2013年完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任务。对照创建国家、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7项考核指标标准,我市完成创建任务还有很大的工作量。今年,要突出抓好大气环境、水环境和生态环境建设,严控污染物排放。一是要加快提高环境空气质量。要调整能源使用结构,大力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综合整治建成区内各种燃煤锅(窑)炉,抓好重点污染企业脱硫除尘设施建设,组织开展餐饮烟尘污染整治,有效控制扬尘、油烟污染。要加强机动车环保检测和规范管理,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全方位提高大气环境质量。二是要加快提高生态环境质量。要推进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保护工作,实施清淤截污、生态补水工程,彻底消除劣Ⅴ类水体。抓紧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大幅度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彻底消除二次污染。加强工业废水治理,确保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及规范化建设力度,优化整合饮用水源取水口;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各类违法排污口和设施,保障饮水安全。三是要加快提高污染源防控质量。要加强环境噪声监管,抓好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改善市区环境噪声污染现状。加快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依法取缔、关停“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提高工业园区产业聚集水平,建设生态工业园。要通过强化环境监管措施,加大治理力度,明确相关地方和部门的减排责任,确保我市 “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按期完成。继续抓好各类环保专项行动和环保重点案件后督察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五)全面完成 “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要按照“硬标准、硬约束、硬检验”的要求,强化监督考核。认真编制并组织实施年度减排计划,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环境容量的地区实行 “行业限批”,对未按期完成总量减排目标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要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的力度,加快污染企业的整治步伐,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关停整治一批污染企业,加快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大力推进重点减排项目建设,强化重点排污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

(六)严格环境执法,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迅速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饮用水源保护区、工业园区和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的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危及环境安全和群众健康、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五个一批”(限期治理一批、限期整改一批、停产治理一批、关闭取缔一批、行政处罚一批)。组织开展排污费核定稽查,促进排污费依法、足额、全面核定。

(七)切实抓好农村环保工作,全力服务新农村建设

一是集中开展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专项治理工作。对不符合环保要求、污染严重的养殖场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治理,促进畜禽业持续发展。二是继续扩大“两清”、“两减”、“两治”、“两创”示范工程实施规模。抓好村镇生态环境规划的编制与实施。继续按照“集中连片、生态示范”的要求,积极谋划项目,争取以奖代补、以奖促治政策,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三是推进四湖流域国家级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示范区建设。积极配合国家、省厅关于《四湖流域农业面源控制国家级示范区规划》的实施工作,推进四湖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推广环境友好型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推行生态农业与现代农业。四是建立农村环保目标责任制,制定农村环保工作考核评价指标。

(八)大力开展全民环保宣传

一是将生态文明内容纳入各级教育课程体系。开展生态文明道德规范普及工作,鼓励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投身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二是及时宣传报道各级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工作中的新思路、新机制和所取得的新成就、新经验,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提升全民环境意识。三是继续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九)进一步抓好队伍建设

全面加强人员培训,实施环境保护人才工程,打造专业化的环保工作队伍。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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