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3-10-11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姜保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的委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人口计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支持监督下,我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定》精神,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全面完成了人口计生工作各项目标任务。2010年计生年度上半年,全市共出生31197人,人口出生率为4.74‰,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7.78%,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8.68,人口计生工作保持稳健的良好发展态势。

(一)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推进生育文明创建

一是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学习。全市及时制定了《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修订后的〈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活动方案》。举办全市学习宣传新《条例》培训班,邀请参与《条例》修改工作的行家授课,对市、县两级骨干进行培训。各级党校也将新《条例》纳入了培训内容。二是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近年来,全市各地开展大型宣传活动77场次,在人流集中地段树立大型国策门、宣传展牌523个,建设生育文化大院2645个。同时,各级主动“联姻”媒体,借媒体之力开展宣传。荆州电视台集中一段时间在《荆州新闻》开播前播放人口计生公益广告,荆州人民广播电台在黄金时段解读人口计生政策,《荆州日报》开辟专栏全面展示各地人口计生工作的亮点。各县市区在本地主流媒体上均开辟了宣传专栏。连续两年,我市宣传教育工作受到省人口计生委表彰,并在大会上交流了经验。三是全面开展生育文明创建活动。全市各级坚持将生育文明创建纳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生育文明“三级联创”活动创建面达到100%。市委宣传部等10个部门,对近年来生育文明创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41个先进集体和20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各县市区也开展了评比表彰活动,全市共表彰生育文明先进单位111个,先进个人84人。自08年省开展生育文明创建先进县市区评比以来,全省20个县市区获此殊荣,我市就有松滋市、石首市、荆州区3个县市区位居其中。四是积极引导群众树立婚育新风尚。进一步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积极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园”推进计划,大力倡导“男到女家落户”、“两来两走”的婚育模式,积极开展“五星级生育文明示范户”创建评选活动。全市通过群众评选出来的示范户、标兵户、独女户有67648户,“好婆婆”、“好媳妇”、“好女婿”71266名。各地对评选出来的先进典型召开大会予以表彰,并在广播、电视上进行反复宣传,进一步激发了群众实行计生的热情,树立了婚育新风尚。

(二)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努力提高育龄群众满意率

一是规范计生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程序。市计生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证件办理工作的通知》,对《生育证》、《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和发放程序,病残儿医学鉴定的程序,以及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文书制作等进行了规范。出台了《荆州市人口计生委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目录》,对带有自由裁量权的违法行为、行为程度、自由裁量情形、处罚幅度制定了具体标准。二是主动清理违规行政行为。全市坚持每年对人口计生系统收费情况进行清理清查,明察暗访,及时查处纠正违规收费行为。对计划生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对免费服务项目向社会宣传,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近些年市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收费情况多次进行明察暗访,均未发现人口计生系统的乱收费行为。三是提升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水平。启动在全市创建100个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示范村(居)的工作,明确十条具体的创建标准,积极引导群众在开展“四自”过程中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国家计生协,国家计生委的有关领导到我市沙市区、松滋市调研后对我市村(居)民自治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在全省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经验交流会议上,全省共有6个单位在大会交流,其中我市就有3个单位在大会上发言。近年来,兄弟市州和县市组织人员20多批次到我市沙市区、公安县等地参观考察村(居)民自治工作。四是畅通群众维权服务渠道。各地设立公示牌、电子触摸屏对相关计生政务信息进行公示,设立有奖举报电话,组建处理信访和群众维权的工作专班,建立群众来信来访和应急处理机制。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请流动人口农民工评计生”和“下评上”等三评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计生政策和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依法查处违法生育行为,扎实开展生育秩序整顿

一是深入查找违法生育案件。全市通过“三查”、“倒三查”、有奖举报等多种方式,深入查找案件线索。近年来接到计生举报220起,查实173起,兑现奖金12.88万元。二是大力查处“两非”案件。2000年开展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以来,每年都查出一批“两非”案件,2008年全省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现场会议在洪湖市召开,荆州市、洪湖市、监利县在会上介绍了经验。会后省内兄弟单位有30多批次到监利、洪湖参观考察生育秩序整顿工作。近年来,全市“两非”案例立案189起,结案189起,结案率为100%。收回二孩生育证56个,处理医疗保健机构59个、个体医疗机构25个。行政处分65人,其中开除公职20人,党纪处分14人,其中开除党籍8人,刑事拘留3人,吊销执业医师证书9人,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54人。特别是监利吊销5个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引起国家卫生部的高度重视,部长陈竺亲自派调研组赴监利调查后给予了充分肯定和支持。三是严肃处理政策外生育行为。全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共产党员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党纪处分暂行规定》,全面开展违法生育对象的清理清查。近年来,全市对违法生育对象给予党纪处分45人,其中开除党籍43人;给予政纪处分42人,其中撤职11人,开除公职24人;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42人,其中撤职12人。四是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征收社会抚养费1733.19万元,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五是扎实抓好政策外怀孕补救措施的落实。各地对现有孕情进行清理排查,及时对政策外怀孕对象采取补救措施。上半年,全市累计采取补救措施2365人,其中到新疆、广东等地追找补救452人。六是加强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过程管理。市人口计生委、卫生局、药监局印发了《关于认真抓好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终止妊娠药片实行定点批发和〈专用卡〉购销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管理的通知》。在性别比综合治理过程管理中,把好B超、流引产关口,坚持执行孕妇B超检查时查验其身份证、实行实名制登记、两名医生到场方能进行孕检管理制度,流产查验身份证、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引产查验身份证和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实行登记签字制度。把好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关口,对终止妊娠药品实行专账管理、凭证购销、专人发放制度,防止终止妊娠药品的滥用。

(四)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不断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

一是狠抓服务阵地建设。近几年来,全市各级多方筹资对服务站进行新建及改扩建,中央新增投资的22家服务站、省投资的8家服务站的改扩建完工率均达到了100%。截至目前,全市87家县、乡服务站,已按照“八统一”要求完成形象规范化建设改造的有79家,形象化规范化建设达标率为90.8%。二是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广泛宣传普及避孕节育知识,积极引导育龄群众选择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今年上半年结扎4595例,上环18357例,长效节育措施率达86.73%。大力倡导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全面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上半年,全市免费婚检35164人,婚检率达81.3%。同时,大力开展生殖道感染干预工作,为育龄妇女开展查环、查病、治病等生殖健康服务,着力提高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水平。三是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以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为契机,不断提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自全省开展“争创全国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7年来,平均每个市州2个多县市区获此殊荣,而我市就有石首市、松滋市、沙市区、荆州区和公安县五个县市区。荆州市和8个县市区计生服务站除一个县服务站外全部被评为省优质服务站。

(五)积极探索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模式,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

一是切实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全市坚持每年两次集中清理清查,组织精干人员对城区机关大院、大沟渠旁简易棚内、城乡结合部、插花地带进行清查,消除流动人口管理死角,解决“灯下黑”的问题。目前,全市流动人口为101.68万人,其中流出人口95.08万人,流动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15.69%。二是探索推广“五四三二一”的工作模式。我市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将多年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基本经验概括为“五四三二一”的服务和管理模式。“五”是“五制”管理:对外来人口实行“房东责任制”、对外出人口和空挂户口的人员实行“挂靠人担保责任制”、对本地区的下岗职工实行“三位一体管理责任制”、对在集贸市场集中经商的外来人口实行“联摊中心户管理责任制”、对入住商品房小区的重点对象实行“婚育合同管理责任制”。“四”是“四方合同”管理。在我市的企业用工方面推行辖区街办、企业管理部门、用工企业单位和社区签订四方合同管理。“三”是为流动人口提供“三生”服务(生产、生活、生育)。“二”是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两地联系区域协作制度。“一”是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管理的目标。全市各地相继与流出人口较集中的广州、福州、岳阳、武汉等二十多个地方签订了区域协作双边联管协议书,开展多种形式的两地协作活动。还在深圳龙岗、福建晋江等地开展了逆向考核。同时,在流动人口密集地区建立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不断拓展协会在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中的功能。三是积极做好流动人口服务工作。各地利用重大节日流动人口返乡过节的有利时机,扎实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宣传服务活动。市流管办组织召开《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协调会议,现场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3466个。石首市组织了“流入石首是您家,温暖计生伴您行”活动;沙市区积极开展“十帮”流入人口、真情构筑爱巢,“五送”流出人口、关怀填补空巢的人性化服务活动,从生产、就业、生活、就医、入学、生育等各个方面提供亲情化服务。

(六)积极开展各项优惠奖扶活动,确保计划生育家庭得实惠

一是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各项奖励政策。2009年度全市共有37217人享受企业退休职工计生奖励金;13950名农村奖励扶助对象、1605名农村特别扶助对象获得了计划生育奖励和扶助金;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959.74万元。二是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广泛动员各单位、干部职工、名人富人与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户进行结对帮扶,大力实施“特困家庭”救助、“三难”家庭扶持、“四缺”家庭支持、女孩家庭关爱等行动。近年来,全市共救助计生特困家庭2837户,救助金额128.3万元;扶持“三难”家庭1826户,扶持资金63.8万元;支持“四缺”家庭1982户,帮扶资金82.7万元;救助计生女孩家庭4575户,发放资金64.7万元。三是积极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市人口计生委、市教育局联合发文,对农村独生女中考加10分。去年有7804名女孩享受中考加分,减少其择校费726万多元。有3452名农村独生女享受高考加分政策,有1140名农村独生女因高考加分而受益。同时,各地多方筹措资金救助贫困女孩,近年全市共救助贫困女孩1900多人,救助资金达113.9万元。

(七)求真务实,切实加强人口计生队伍作风建设

一是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近年来,全市共举办政务信息及信访干部培训班、全员人口信息系统操作培训班、流动人口交换平台操作培训班、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暨生殖健康咨询师培训班等各类培训班212期,培训计生干部2.5万多人。二是鼓励各级报实数,引导计生干部树立求真务实作风。每年都开展对出生人口和育龄妇女信息的清理清查活动,并规定主动清查上报的不纳入考核结账,解除基层思想顾虑。对个别上报数据不实的地方,再三强调据实上报,有两个县市的报表被退回重报,一个县市被退回两次重报,着力挤干“数据水分”,鼓励引导计生干部求真务实。通过这些措施,我委每年统计上报的出生人数和出生率均高于市有关部门的统计数。三是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三不”纪律。每年年终考核都实行不打招呼、不要陪同、不接受吃请,每人每天90元(原70元)食宿包干。考核前坚持将“三不”纪律以文件形式下发到被考核单位及每个考核小组和督导员手中,要求考核人员秉公办事、廉洁自律。考核期间,我们又派出专门的巡视组,在同一时间分别找考核组长、督导员和生活委员了解考核纪律执行情况,查看住宿、进餐标准及票据,真实地检查了解考核纪律执行情况。考核结束后,召开专题会议听取考核纪律执行情况汇报,查看开支凭据,向各被考核单位征询意见,督促纪律落实。由于加强了计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2006年全省计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市计生委最近连续四年在全省计生战线党风廉政建设暨干部作风建设会上交流了经验。

(八)严格计生目标责任制结账,认真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

一是坚持每年严格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结账。年初,市委、市政府通报了2009年度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结账情况,对三个乡镇实行“笼子”管理。去年年终结账全市共否决8个乡镇、4个科局、26个事业单位、128个村(居),否决分管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187人、村“两委”干部和包村干部358人。监利县对两个“笼子”乡镇的党委书记分别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对2个乡镇的党政分管领导予以免职处理。二是在干部提拔、评先表模、公务员招考等过程中,严格把好审查关。近年来,全市共审查否决56个单位,423名个人。
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的领导和监督下,我市计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自省目标责任考核严格结账四年来,我市是全省唯一连续四年“党政领导线”、“计生部门线”双线获奖的单位。市委、市政府连续两年在全省计生工作会议上交流了经验,去年底市长王祥喜在大会上发言后,受到省长李鸿忠的充分肯定。在五年一度的评先表彰中,市人口计生委被国家人事部、国家人口计生委表彰为全国先进单位,被中宣部、国家人口计生委等中央10部委联合表彰为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单位,市计生协被表彰为全国先进协会。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被国家人口计生委表彰为全国先进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切实加强领导的结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虽然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由1999年的历史最高点131,以平均每年1.3个单位值的速度稳步下降,但是至今年上半年,全市出生人口综合性别比仍为118.68,高于正常值10个单位值左右。

(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仍有死角。流入人口计生管理“灯下黑”的问题仍然存在。流出人口信息掌握难,户籍地和现居住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责任落实不到位,超生和性别选择生育80%左右发生在流出人口中。

(三)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相对滞后。有些县市区独生子女保健费没有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有些部门未能结合本部门职能出台有利于计生工作和计生家庭的政策措施。有些部门出台的普惠政策不能体现出对计生家庭的优先优惠。

(四)计划生育干部队伍不稳定。由于计生干部责任重,每年都要进行考核结账,压力大,待遇偏低,致使每年基层计生干部变动面高达30%以上,“栓心留人”还存在一定难度。

(五)计划生育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部门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未能切实有效的结合本部门职责履行计划生育职能。

(六)基层计生经费缺口的压力越来越大。有些县市区计生经费落实不到位,2009年县市区按省规定的投入标准共差欠事业费980.58万元,占应落实的15%,这仅仅是账面上的,实际上由于经费空转等原因缺口更大。

三、下段的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大生育秩序整顿力度。切实加大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消除群众对政策理解的误区。狠抓长效节育和补救措施落实,对政策外怀孕特别是对外出的政策外怀孕对象要加大追找补救力度。严厉查处违法生育行为。对违法生育的党员干部,依法依纪惩处到位,决不能让违法生育者在违法生育3—5年后又提拔重用。

(二)进一步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加强生育文明建设,努力转变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加大“两非”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加强性别比综合治理的过程管理。对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失衡的地方实行重点整治。

(三)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不断建立健全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保障等六位一体的计生利益导向体系,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持力度。狠抓已出台的利益导向政策的落实,使计生家庭真正得实惠。

(四)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管理服务机制。继续推行“五四三二一”流动人口管理模式,同时坚持实行合同约束、日常电话联系、建立担保人责任制等有效的传统措施,切实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五)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创新。不断拓展工作思路和方法,建立完善统筹协调、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群众自治、人财保障六大机制,探索持续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途径。

(六)进一步争取党政、人大的领导和监督。积极争取各级党政领导,强化高层倡导。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汇报,积极争取人大常委会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逐步解决人口计生重点难点问题,把我市人口计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