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二条、十四条之规定,现提请:
批准任命:
杨昌桂同志为公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免除:
何良才同志公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请予审议决定。
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廖焱清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子慕)